宗教事务局:处理违规违纪人员32人 自查“近亲繁殖”问题
2016-08-26 18:16:5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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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决整改巡视反馈问题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针对局党组对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指导不力,推动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不到位,对全国性宗教团体工作重视不够、监管缺失,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模糊等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局党组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悉心体悟其中贯穿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指导宗教工作实践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尽心竭力发挥好中央在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切实推动党的宗教政策落到实处。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就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行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2.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研究制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意见》,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生活、从严管理党员干部、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作出规定,强化述评考查,严肃责任追究,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研究制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细化领导小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作用。按照局党组安排,7月15日至18日,我局举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培训班,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进行培训,王作安同志作开班动员讲话,邀请党建理论研究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各党支部书记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交流,取得良好效果。部署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张乐斌、王哲一案件,围绕消除我局“权力小、资金少,是清水衙门,离腐败问题很远”等错误思想进行学习讨论和深刻反思。 3.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筹备党政领导干部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讨班。举办了9期五大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院校负责人、宗教界代表人士及地方宗教工作干部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培训班,共培训1135人。在局门户网站、《中国宗教》杂志设立专栏,解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编辑有关学习材料,为培训党政干部、宗教界人士提供教材。局党组成员带头钻研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带头宣讲会议精神,带头撰写体会文章。 4.认真抓好《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宗教事务条例》,注重解决宗教界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工作中亟需明确的问题,增强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二)关于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中央第十巡视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党组抓党建的力度明显加大,但重业务轻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抓党建被动“跟”中央要求多,主动作为少,发文件、开大会、签订责任书多,硬招、实招少,压力传导“涟漪效应”明显。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党章意识淡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成立工作机构,逐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重点开展了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生活不规范等专项整治工作。 1.主动作为抓党建。研究制定《国家宗教事务局机关党委纪委委员职责分工》,明确每位党委委员联系三四个支部,指导支部加强党建工作,每位纪委委员联系三四个部门单位,指导部门单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好地发挥机关党委纪委委员作用。建立部门和单位“两会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把党建工作会和业务工作会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确定每年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2.规范党组织生活。制定《国家宗教事务局机关党委关于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规定》,就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内制度作出具体规定,提出明确要求。机关党委带头整改,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整改期间,已召开4次机关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党建和巡视整改工作。针对所属单位一党支部20年来未发展党员问题,责成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检讨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针对一些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要求即知即改,各党支部已指定专人专本做好支部各类会议记录,同时,责成这些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反思,提高认识,并对1位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 3.强化党员党章意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会、全局干部交流大会、机关党委会、支部会进行学习交流,坚定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各党支部围绕党章党规讲党课,邀请中央纪委法规室负责同志分别就学习党章和党内两个法规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党员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和“两优一先”评选表彰,进一步增强党章意识、党员意识、党性意识。 (三)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不严,“近亲繁殖”等问题 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中组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组指出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选人用人把关不严,“违规用人”“近亲繁殖”等突出问题,逐事逐人对号入座,认真整改。 1.关于“在未履行考察、公示、征求廉洁意见等程序的情况下,违规提高个别干部的职级待遇”问题。巡视组反馈,局机关1名退休干部的提任存在未坚持干部任用标准、未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问题。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研究决定坚决予以纠正,取消这名干部享受直属局副司级待遇,按照调研员核定其退休费标准,并深刻总结教训,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关于“有的违反回避制度,招聘直系亲属到协会工作”问题。某协会2013年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时,具体负责人事工作的干部未如实向组织报告一招聘对象是其同父异母弟弟,并违反回避制度亲自参与了政审等招录工作。巡视期间,局党组作出决定,给予这名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一个岗位等级,由管理岗位七级职员降为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对其同父异母弟弟予以辞退。 3.关于人事和干部监察职能均设在人事司,对干部的监督监察力量不足问题。局党组决定,在机关党委设立纪检监察室,配备1名副司级领导干部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并充实人员力量,明确监察职能,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监察。 4.举一反三,在局系统部署开展“近亲繁殖”问题自查。要求所属单位认真核查是否存在“近亲繁殖”情况。一单位在核查中发现,2013年该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有1名招聘对象瞒报了与该单位1名工作人员的亲属关系,违反了我局2011年制定的《关于实行对拟调入录用及聘用人员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巡视整改期间该二人主动向单位说明了情况,局党组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他们二人警告和记过处分。 5.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国家宗教事务局回避暂行规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录用工作人员防止“近亲繁殖”的暂行规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加强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严格执行退休制度的通知》等7项制度。 6.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完成以“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档案中存在问题较多的6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对抽查核实中发现有瞒报问题的1人进行诫勉,有漏报问题的2人进行批评教育。巩固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强登记备案人员的报备和因私证件集中保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报批规定,做到不漏一人一证。同时,加大问责力度,针对一单位1名工作人员多次违规因私出国,对该单位负有领导责任的2名负责人,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等,强调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四)关于纪律意识淡薄问题 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宗教工作特殊思想,纪律意识淡薄,“不知、不学、不懂、不守”党规党纪等突出问题,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员的纪律规矩意识。巡视期间,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宣布中央纪委监察部开除张乐斌党籍和公职的处分决定,进行警示教育,王作安同志在讲话中深入剖析张乐斌案的危害,要求深刻汲取教训,坚决肃清其影响,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部署各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不知、不学、不懂、不守”党规党纪的现象进行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六项纪律”。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旁听北京第三中院关于职务犯罪的庭审,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关于7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通报等,以活生生的案例,警示党员干部切实强化党规党纪意识。 (五)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 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抓早抓小不力,监督执纪宽松软,内设纪检机构力量薄弱等问题,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维护纪律规矩严肃性。 1.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巡视期间,对去年以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共处理9人。其中,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1人给予记过处分,1人予以辞退,1人予以诫勉,2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2位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其中1人进行通报批评,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通报上述违规违纪人员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开展警示教育。整改期间,对有关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共处理23人(其中1人给予两种处理)。其中,党内警告1人,通报批评7人,诫勉谈话1人,教育批评7人,行政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撤职1人,调离岗位3人,其他2人。 2.进一步配强机关纪检监察力量。已从直属单位调1名骨干到纪委工作,下一步还计划接收1名军转干部,进一步充实机关纪委力量,并拟配备1位副司级领导干部专门负责纪检工作。要求各党支部设1位纪检委员,加强支部纪检工作。明确机关纪委委员职责分工,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纪检工作的指导监督,抽调纪委委员参与问题线索核查。将纪检工作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3.加强信访工作。印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调整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召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促进领导干部接访和部门联合接访制度化、常态化。加强信访工作基础建设,完善信访事项和信访件交办程序,解决信访件批转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等问题。建立来信来访电子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已完成2013年至2015年的来人来访电子台账,目前正在对2016年上半年信访件进行汇总整理。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针对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巡视指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1.关于局机关向下级单位转嫁支出问题。针对在培训中心列支机关食堂费用643.61万元问题,认真查找原始凭证记录,核实了转嫁支出的具体明细,责成局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深刻汲取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违规发放稿费、审稿费和编校费问题。局党组要求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对涉及违规发放稿费、审稿费和编校费的问题进行严格自查,在此基础上局办公室牵头进行仔细核查,列出了2013-2016年违规发放稿费、审稿费和编校费明细表,局领导带头清退,并责成其他所涉人员全部进行了清退。同时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下发《关于规范我局刊物和内部出版物支付稿费等费用的通知》,明确今后编辑出版内部刊物和编印各种内部资料,不得以编校费、审稿费、稿费等任何名义发放劳务费;局领导刊发稿件,不领取稿费,局内其他干部以个人名义撰写的文章,可以按照规定标准领取稿费。 3.关于公款吃喝问题。针对十八大以来按公务接待标准在机关小餐厅违规用餐问题,对2013年以来的用餐记录进行全面梳理,筛查出违规用餐问题。通过查找食堂底单、财务报账单据,查实了违规用餐人员和金额,责成所涉人员全额清退了违规用餐费。修订《国家宗教事务局机关食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从严从紧规范公务接待范围和报批程序。 4.修订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根据办法实施情况,针对巡视发现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征求各部门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该办法逐条逐项进行了梳理,重点围绕公务接待、稿酬发放、因公出国(境)等作了修改完善,增强了办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七)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 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梳理,决定成立3个线索核查组,由三位副局长分别任组长,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巡视期间,对原积压的问题线索再次进行认真梳理,提出处理意见。邀请中央纪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同志对参加线索核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目前,三个核查组正在抓紧工作,已函询10人次,约谈15人次,初步结案8件。 我局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在巡视和巡视整改期间,共制定、修改有关管理规章制度22项,处理违规违纪人员32人,起到了震慑、教育警示作用,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 三、坚决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巡视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2个月的集中整改只是起点,有些问题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能整改到位,有些问题也不是经过一次整改就能一劳永逸,下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和持续深入整改的任务还相当艰巨,需要驰而不息常抓不懈,需要日复一日久久为功。 (一)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要坚决摒弃巡视整改“闯关”“过关”的心态,切实防止歇歇气、松松劲的思想,以敬终如始、持之以恒的精神,以思想不疲、劲头不松、措施不软的状态,将整改工作进行到底。要继续加强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高度,从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高度,从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高度,从国家安全、祖国统一的高度,充分认识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着力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不断将宗教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善尽主体责任,将整改工作一抓到底 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首要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中长期整改任务,要对照整改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和责任清单,抓好督办,杜绝虎头蛇尾、松劲泄气、急于收场的问题发生。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靠我局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攻坚克难,勇于突破。 (三)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标本兼治 在已有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和解决长远问题结合起来,深入查找和积极化解制约工作长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和机制,着力抓好源头治理和综合防范,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特别是要完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要事项以及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和管事。要一手抓制度制定,还没有制度规定的要及时制定,制度规定不健全不适应的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一手抓制度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制度不力的要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扎紧织密绑牢制度笼子。 局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恪尽职守、勇于进取,奋力开拓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4095357;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国家宗教事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09;电子邮箱:xszg@sara.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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