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央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分领域逐步推进
2016-08-25 21:50:48 来源:财政部 责任编辑:李霖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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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意见》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答:《意见》是国务院第一次比较系统提出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即政府公共权力纵向配置角度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学、合理、规范划分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综合性、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是《意见》出台有利于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现代国家治理要求科学界定公共权力边界,并实现国家公共权力的合理配置和规范运行。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形成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律保障的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 二是《意见》出台有利于加快实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步伐。在明确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基本规范以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将地方各级政府间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关制度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形式规定,实现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 三是《意见》出台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供了重要支撑。事权划分是现代财政制度有效运转的基础和支撑,是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逻辑起点和前置条件。在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形成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标志着财税体制改革进入了深化阶段并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问:为什么说《意见》中有关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答:各国的事权划分都必须遵循普遍的规律和内在的逻辑,具有一定的共性,但受历史背景、政治环境、经济发展、全球化进程等因素影响,又各有不同。《意见》既遵循事权划分的一般规律,并坚持法治化规范化;又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历史背景等基本国情,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指导,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 一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无论是总体设计,还是推进分领域具体改革,都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着眼于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意见》从财政事权划分入手,通过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面的职责,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财政事权由中央决定。在完善“中央决策、地方执行”的机制基础上,明确中央在财政事权确认和划分上的决定权,维护中央权威,加强国家统一管理,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同时,对经中央决定属于地方的财政事权,要通过合理有效方式授予地方,保证地方政府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地方财政事权的权利。 三是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并保有比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对多一些的共同财政事权。考虑到我国人口和民族众多、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的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需要更多发挥中央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等方面的作用,因此应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并保有比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对多一些的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 四是激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结合我国现有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要通过有效授权,合理配置地方财政事权,使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与政府管辖区域保持一致,更多、更好发挥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贴近基层、获取信息便利的优势,激励地方政府尽力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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