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十三五”22个重点专项规划今年将出台

2016-08-24 14:29:05 刘丽靓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分享到:

发改委23日就充分发挥重大工程项目牵引作用,推动“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实施举行发布会。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为了确保“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全面实施,发改委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完善“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已经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已经确定了22个重点专项规划,今年将全面出台。

加大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力度

据介绍,“十三五”规划纲要在23个专栏中明确了165项重大工程项目,抓好这些重大工程项目的落实,就抓住了纲要实施的“牛鼻子”,对牵引和带动“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和作用。纲要发布近半年来,各地方、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从目前进展看,各项重大工程项目积极有序推进,一批结转在建项目正在加快实施,一批新建项目已经开工,一批重大项目正在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还有一批重大工程项目,正在通过编制规划、制定方案、开展试点等方式积极推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牵引作用已经初步显现。为进一步加快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前不久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对165项重大工程项目的落地作出了具体部署。

胡祖才表示,为了确保“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全面实施,第一,要发挥好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作用。各专项规划和地方规划都要体现和细化165项重点工程。目前正在抓紧编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以及“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其他的规划也要尽快出台。第二,要加大统筹协调分类推进的力度。在协调推进当中,政府要加强土地、资金、人才等各方面保障,同时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第三,要加强监督评估。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重大工程项目的推进力度,细化实施方案,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对这些重大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正在审批核准的项目,各地区、各部门要最大限度简化审批程序,大幅缩减审批时间。对已经审批核准尚未开工的重大工程项目,要抓紧落实建设条件,确保及时开工。对已经开工建设的重大工程项目,要加强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大力推进、确保实施进度。同时,还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建设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考核,加大对市场行为和社会预期的引导,形成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良好氛围。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

“纲要确定的这165项重大工程项目是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发挥作用的大舞台,是一个重要机遇。”胡祖才表示,首先,这165项重点工程实施本身就需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广泛参与。这165项重大工程,有些是政府需要主导的,比如基础性特别是公共服务,政府推动当中也要通过购买服务和其他方式邀请社会资本参与。有些工程是政府和民间资本共同推进的,主要依靠市场力量来实施。因此,从项目实施本身就需要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的广泛参与。同时,这165项是方方面面领域的重要工程的集合,可以说市场机会是非常巨大的,实际上是为民间投资提供了一个非常大的平台。

其次,这165项重大工程明确了相关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为民间投资给了很好的方向和引导。现在民间资本存在资金不知往哪里投的问题,规划本身就起到导向作用,165项工程更加明确引导市场共同发力的领域。

第三,这些重大工程的实施有带动效应,关联产业很强,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会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带来社会资本投资的利好。

胡祖才指出,为使民间资本能够广泛参与这些项目的实施,破除政策障碍。要深入推进“放管服”,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特别是对民间投资要给予一视同仁的投资环境,最大程度地放开市场准入,并创新民间投资的参与方式。适合购买服务的,就尽可能通过购买服务,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适合通过PPP的,就通过PPP的模式,广泛吸引社会投资。记者刘丽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