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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贵州答卷”

2016-08-18 15:30:01 黄黔华 来源:贵阳网-贵阳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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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日,湄潭县7000多位农民领到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股权证。据介绍,这是贵州首批领到股权证的农民,成为贵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吃螃蟹”的人。

30多岁的村民袁明勇,家住湄潭县复兴镇茅坝村。昨天上午,他从村股份经营合作社董事长手中,领到了一本股权证。褚红色封皮的股权证,由镇政府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内页中打印着他一家8口的名字。这表明,袁明勇一家,在当天成立茅坝村股份经营合作社中,持有8股。“今后,我们就凭证领取分红。”他说。

贵州省农委副巡视员景亚翔说,这是贵州首批成立的村股份经营合作社,也是贵州首批颁发的股权证。“这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贵州答卷’。”他说。

据介绍,茅坝村共有4138位村民。按照“一员一股”的原则,村里的集体资产被划分为4138股。接下来,每股还将以现金的方式量化,现金的多少,取决于被股份化的资产的实际经济价值。

“确员、确权、确股、确管,明确集体经济成员身份,让农村资产明晰,并保值、增值,是本轮改革的重要内容。”湄潭县委副书记陈佐明说,以前,村集体资产都说是大家共有,但没有明确集体经济成员身份,存在资产不清等问题,导致大量集体资产闲置,有的即便是产生了效益,也很难进行分配。

同一天,领取村级股份金合作股权证的村民,还有湄潭县湄江镇核桃坝村的3000多位村民。茅坝、核桃坝两村村民的股权,来自村集体名下的道路、水渠、滩涂、山林、办公楼和资金等。这些资产将被授权给村股份经营合作社,开展乡村旅游、生产经营,或抵押融资经营等,收益中的50%用作分红,不少于20%作为公积金、不少于10%作为公益基金。

据介绍,湄潭县是国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今年内,该县所有的村都将建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村民颁发股权证。同时,该县正在建设农村资产交易平台,用于股权化的农村集体资产上市交易。

(本报记者 黄黔华)

延伸阅读

湄潭农村改革贡献国家经验

一年前,湄潭县敲响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槌”,使之再度成为全国农村土地改革关注点。

事实上,近29年来,湄潭县始终在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并获得重大成果。

1980年,湄潭县开始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积极性被激发,农作物产量大幅提升。但是,仅仅几年之后的1987年,全县就有8%左右的农民,要求重新调整土地。

“有人去世,也有人新生,这一部分人的土地都需要进行重新调剂。”该县农村改革试验办负责人说,不断的土地承包调整,使部分农民达不到承包预期,导致土地产出减少。

另外,由于反复调整,土地被切割成越来越多的小块,很不利于耕种、管护。而且,每次调整土地,都会产生较高成本。

这也是全国农村当时面临的共性问题。

1987年,中央和国务院决定设立农村改革试验区。同年4月,湄潭县获准进行土地制度改革试验,重点探索“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该项成果,在后来的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中,被作为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

邵夏珍,中国社科院人口研究所研究员。她认为,农村土地承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尤其是土地少的家庭,需从非农生产中弥补收入。这部分人通过外出务工等,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同时促进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

进入21世纪后,受农村劳动外出等因素影响,不少土地撂荒、闲置,而以转包、转让、出租、入股、互换等方式,进行流转的土地,也不在少数。

鉴于这种局面,湄潭县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009年,该县重点推进土地流转“程序规范化、适度规模化、资源配置市场化、农村土地权能资本化”,并在第二年出台了《湄潭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实施办法》,成立土地流转中心等。

2014年11月,湄潭县成为新一轮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后,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336项改革举措中,承担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两权”抵押、新型城镇化等多项国家级改革试验、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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