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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坚决抵制干扰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违法行为

2016-08-16 17:28:41 阚枫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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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领导干部不出庭怎么办?

——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均不出庭的,建议任免机关严肃处理

对于备受关注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问题,这份通知从四个方面提出要求。

一是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包括正职负责人,也包括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

二是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

三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

四是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包括该行政机关具有国家行政编制身份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被诉行政行为是人民政府作出的,人民政府所属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被诉行政行为具体承办机关的的工作人员,也可以视为被诉人民政府相应的工作人员。

此外,通知还专门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均不出庭,仅委托律师出庭的;或者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案并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可依照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予以公告,并建议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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