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坚决抵制干扰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违法行为
2016-08-16 17:28: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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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8月16日电(记者阚枫)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近期发出通知要求,坚决抵制干扰、阻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的各种违法行为。 这份通知要求,对领导干部或者行政机关以开协调会、发文件或者口头要求等任何形式明示或者暗示人民法院不受理案件、不判决行政机关败诉、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全面、如实做好记录工作,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行政案件,领导干部插手怎么办? ——全面如实记录,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最高法的这份通知于7月28日印发,全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 通知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于2015年10月13日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行政机关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 对于行政案件的立案,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强化行政诉讼中的诉权保护,不得违法限缩受案范围、违法增设起诉条件,严禁以反复要求起诉人补正起诉材料的方式变相拖延、拒绝立案。 通知称,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要依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通知提出,坚决抵制干扰、阻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的各种违法行为,对领导干部或者行政机关以开协调会、发文件或者口头要求等任何形式明示或者暗示人民法院不受理案件、不判决行政机关败诉、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要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全面、如实做好记录工作,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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