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食药监总局检出23批医疗器械不符合标准

2016-08-05 21:42:31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5日发布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称,近期对6个品种463批(台)医疗器械进行的质量监督抽验中,有440批(台)产品抽验项目全部合格。被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中,包括多款中医诊疗电气设备。

公告指出,被抽验的2个品种11批(台)医疗器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包括3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重力输液式(带针),8台中医诊疗电气设备。而被抽验项目为标识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2个品种16批(台),其中中医诊疗电气设备11台,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重力输液式(带针)5批。记者了解到,有4批(台)被抽验产品和被抽验项目均不符合标准。

对上述抽验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食药监总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公告称,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对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召回级别,由企业主动召回并公开召回信息。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企业召回情况进行监督,未组织召回的应责令召回;如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医疗器械产品对人体造成伤害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可以采取暂停生产、进口、经营、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

据介绍,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督促企业尽快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有关处置情况于8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