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改革六大亮点
2016-07-31 19:48:4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霖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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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题:让科研经费真正成为创新的“助推器”——详解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改革六大亮点 新华社记者韩洁、郁琼源、汪奥娜 还为科研报销找发票发愁吗?还要绞尽脑汁编写经费预算和方案吗?还要担心年底花不完钱不得已突击花钱吗?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从经费比重、开支范围、科目设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措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记者采访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四部门负责人,详解意见的六大亮点。 【亮点一】科研项目资金“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过细过死”是困扰科研人员的一大难题。合肥工业大学数学系教授檀结庆说,预算编制要求提前几年就把科研项目的各项开支列出来,在实际运行中发生了变化,再调整就很困难。 意见的一大亮点是简化预算编制科目,下放调剂权限,对一些科目合并“同类项”。意见指出,将直接费用中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合并为一个科目。 四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如果合并后的总费用不超过直接费用的10%,就不用提供预算测算依据,科研人员在编制这部分预算时不用再具体到开会与出差次数。同时,下放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的多数科目预算都可以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调剂,“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 【亮点二】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科研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等10类左右的支出科目;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 我国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与美国等国家相比比例偏低,为进一步完善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意见提高了间接费用比重,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 四部门透露,为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意见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可以在核定的间接费用比例范围内统筹安排绩效支出,并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 【亮点三】打破“玻璃门”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 一些科研人员反映,相对我国而言,美国等国家科研项目中“人员费”比例较高。 苏州系统医学研究所的吴爱平研究员认为,目前我国科研经费使用中,劳务费比例过低,对于人员费的使用还存在很多限制。北京语言大学副教授陈默说,在实施科研项目时最发愁的是人力费难报销问题。项目找很多学生做实验需要支付劳务费,但都不好报销。 意见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和标准,重申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都可以开支劳务费。 四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制度层面,劳务费没有比例限制。但科研人员反映在项目实际申报过程中,劳务费仍存在“隐性”的比例限制。对此已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并要求相关评审机构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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