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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第一案当事人:我选择打官司 大家用脚投票

2016-07-29 07:17:35 卢俊糖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对话全国“专车第一案”当事人陈超——

我选择打官司 大家选择了用脚投票

昨天下午3点,《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新闻发布会在国新办准时召开。与此同时,远在济南的陈超,关注着手机上不断刷新的消息。

2015年1月7日,使用专车软件在济南西客站送客的陈超,被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两万。陈超不服,将济南客运管理中心告上法庭,成为以后备受大众关注的全国“专车第一案”。2015年4月15日,官司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此案经过至少四次延期,历时一年多,至今仍未宣判。2015年1月,专车在济南还是个“新兴事物”,还是人们新鲜的尝试。而今天,专车早已成为人们出门划开手机的习惯瞬间。

陈超对于自己的这次起诉曾说,“这是一次撞击”。时隔一年多以后,他说“我做到了”。

乘客吃了一颗“定心丸”

北青报:《办法》终于正式出台了,心情怎么样?有什么想法?

陈超:开心。毕竟看到了对“专车”地位合法性的认可,很不容易,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共享经济是一种趋势,网约车对缓解交通压力起到的作用有目共睹。

北青报:《办法》规定了平台所要承担的责任,你会不会觉得这对乘客来说是一颗“定心丸”?

陈超:对,放开后,可能风险也会加强,那怎么去规范,去管理,是我期待网络平台接下来需要做好的事情。只有不断去调整,解决现存的问题,才会减少更多的矛盾。

北青报:回过头你怎么看待出租车和“专车”?

陈超:出租车也好,“专车”也好,没有哪一个代表先进的,哪一个落后的,就目前来讲我觉得大家应该是相互竞争的,有竞争才能做得更好,乘客得到的服务也会更好。

如今改开顺风车经常“捎人”

北青报:一年多来,感受到来自外界的压力吗?

陈超:我觉得生活上还是有些困扰吧,我不善于去面对媒体和政府机构。还有作为一个员工,可能在工作上公司也会有些看法吧。

北青报:现在很多专车司机都是利用下班时间,公司应该是放开的啊?

陈超:对,公司肯定没有明确规定你不能出去兼职,但是公司有规定不能兼职从事与公司有利益冲突或者利益重合的行业。因为我是做销售的,没有具体的工作时间,也没有具体的休息时间,不像公务员有明确的上下班时间。

北青报:你被公司约谈过?

陈超:没有,他们知道我在打官司。领导和同事知道我以前开专车这个事情,我跟我的同事也讲过,跟我的领导也说过,我说我有车子可以去开个顺风车,当时他们也没觉得有什么。

北青报:那个事情以后,你还有开过专车吗?

陈超:顺风车有,因为我经常开车回家,专车没有。

北青报:记得一年多前采访你的时候,你说你不会放弃开专车?

陈超:因为我是比较认同共享资源这个概念,但是我觉得纯粹的商业目的不适合我。专车我还在使用它,我还在支持它,但是我更倾向于我们有这份资源,拿出来共享给别人,互惠互利。

我开车,这条路上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坐我的车,但前提是他要补给我一部分的损失,比如说我要绕一个弯,要去接送你,顺路的话我还要在这里花时间等着你,可以给我适当的补偿,当然我不是以赚钱为目的,我就觉得这样没问题。

我那会被处罚的时候,是专车刚兴起的时候,分的也没有那么细,但是我那时候的目的也是“业余”和“顺便”,现在很多专车司机是以此谋生的,那样不适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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