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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红色通缉令三分之一人员归案,海外追逃难在何处?

2016-07-26 19:48:48 熊琳、林苗苗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霖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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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 题:百名红色通缉令三分之一人员归案,海外追逃难在何处?

新华社记者熊琳、林苗苗

2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百名红色通缉令北京落网第一人孙新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其罪名成立,判处14年6个月。

近年来,我国海外追逃领域取得显著成绩。据中纪委官方网站,2016年1月至6月,我国共从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381人,赃款12.4亿元。截至7月15日,列入红色通缉令的百人已经有三分之一归案。海外追逃有何新趋势?追逃难点有哪些?

逃亡7年之久,北京“红通”第一人获刑

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财务出纳孙新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一审宣判。14时,被告孙新身着灰色短袖T恤、黑色长裤出现在庭审现场。

据公诉机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孙新利用担任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财务出纳,负责收支公款,保管银行预留印鉴、支票等单位财务手续以及领取银行对账单等职务便利,将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2275.18万元转入其控制的个人证券账户,用于证券交易,先后归还人民币472.46万元,其余1802.72万元尚未归还。同时,公诉机关查明,孙新涉嫌贪污人民币50余万元。综上,应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6月8日,逃亡境外7年之久的孙新从柬埔寨被押解回国。这是“天网”行动公布百人红色通缉令后,北京市首个被抓回的被通缉人员。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其罪名成立,孙新因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判决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孙新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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