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事关重大,但却不能简单的一“拦”了之,收取“借道”费并不能解决实质问题;有关部门管理执法过程中不能过于迁就高校,而应公平考虑各方利益,通过听证等程序作出决定 本报记者 刘志月 本报实习生 何正鑫 在高校停车收费早已屡见不鲜的今天,有关校园“借道费”于法无据、高校与城市“抢道”加剧交通拥堵等质疑,不时见诸报端。本报也曾以《校园“借道”费引路权之争》《校园“借道”费于法无据》等为题对这一现象进行报道。 针对市民举报及媒体反映情况,近日,湖北省物价局全面叫停高校“借道”费,要求各高校严格按照审批文件执行收费政策,停止收取穿行车辆费用的违规行为。 “新规”是否落地?各方态度如何?《法制日报》记者再次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借道”收费 官方紧急叫停 7月6日暴雨,武汉中心城区严重积水,南湖附近小区被淹。连日来,由于道路中断或拥堵,居民只能绕行,而位于南湖片区的武汉理工大学向绕行车主收取停车费引发质疑。 有居民反映,物价部门规定进出校园30分钟以内免费,学校却在此基础上要求车辆必须满足“同门进出”,从校内穿行不到30分钟也得交3块钱的停车费,该做法纯属私设规定、“趁机发财”。 对此,湖北省物价局回应称,7月8日,省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通过舆情监测发现,多位南湖片区居民发帖反映,南湖片区受灾期间,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对借道绕行的居民收取停车费。 该局价格中心工作人员发现情况后,立即联系发帖人了解详情,并根据《关于华中师范大学等8所高校校外车辆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规定,责令学校立即停止收取穿行车辆费。 湖北省物价局提供的回应内容显示:武汉理工大学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当天下午不仅停收了所有校区内的穿行收费,还开放南湖校区所有岗亭,对外来车辆无条件免费放行”。同时,武汉理工大学承诺,立即规范停车收费,特别是在南湖地区灾情没有得到缓解前将持续对外来车辆免收停车费,积极配合开展防汛减灾工作。 开放校门 告别“穿行费” 事实上,湖北高校“借道费”的争议由来已久。 2011年,武汉大学以加强交通管理、保证校内师生安全为由向湖北省物价局申请实行停车收费,成为首个获批收停车费的高校。湖北省物价局信息显示,武汉先后已有17所高校获得审批。 尽管审批文件中并无“30分钟内免费需满足同门进出”这一要求,但武汉大学却执行同门进出免费政策。武汉大学这一审批之外“自创规定”,得到武汉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效仿。 湖北省物价局一名负责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本就没有“穿行费”一说,按照规定,社会车辆入校半个小时以内都不收费。各大高校已经停止收取这一费用,“以后都不收了,本来就不该收”。“我们之前把各个高校召集起来,针对他们停车收费情况开了一个会。”湖北省物价局工业品与服务价格处主任科员范谋勇表示,今后,武汉所有高校均不再收取所谓“借道”费用。 范谋勇并不愿就会议情况多做解释,而是让记者自行咨询高校。其同时表示,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上已经写得很清楚,所以并未通过媒体或在官网上通报有关情况。 7月19日,记者在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南大门看到,昔日里拦住进出车辆的门禁栏杆一直高高抬起,进出车辆可一路“畅行”。随后,记者先后赴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探访发现,前述高校均已停收“借道”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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