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大智慧被罚60万元

2016-07-22 18:43: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7月22日电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近日,证监会依法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智慧)处以60万元罚款。

据悉,在一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中,大智慧在2013年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营销方式,以“打新股”、“理财”等为名进行营销,利用与相关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多种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3条、第233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3条第(1)项、第4条、第5条规定,我会决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张长虹(大智慧董事长兼总经理)等1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张长虹等5名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两宗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立信所)在为大智慧开展2013年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中同华)在为大智慧开展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违反多项执业准则。立信所、中同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73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23条规定,我会决定责令立信所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业务收入70万元,并处以2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注册会计师姜维杰、葛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中同华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业务收入12万元,并处以36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资产评估师徐建福、朱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在一宗短线交易案中,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2月25日开盘前,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格林兰)为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绿地控股)持股5%以上股东。2016年2月25日当日,格林兰证券账户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绿地控股”827,300股,期间卖出“绿地控股”50,000股。格林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第1款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5条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格林兰给予警告。

证监会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将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短线交易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依法、从严、全面监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