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7月21日电(见习记者 章天启 通讯员 施海)21日,记者从浙江丽水市缙云县人民法院获悉,一女子因为帮人担保却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而遭到了法院起诉,最终该女子为自己“稀里糊涂”替人担保付出了代价,缙云法院经审理,判决其偿还20万元及相应利息。 汪某,女,今年33岁,是缙云一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2014年,汪某因替人担保而被人起诉,被法院判决还款10万元。目前已被当地建行执行,然而汪某却没有吃一堑长一智,还是继续为他人担保,结果又被人起诉到法院。 2015年1月份,汪某的同事兼好友叶某想要借一笔钱,于是叶某找到汪某,请她帮忙担保,并承诺会尽快还钱。见汪某还是犹豫,便表示会多找几个人担保。 汪某心想多几个人,总不会那么倒霉轮到自己。即便她还不起还有大家分担,随后汪某便和叶某去了银行,稀里糊涂地签了字。 近日,汪某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才得知叶某已经失踪,自己则再次被起诉了。更让她崩溃的是,叶某所说的多个担保人是子虚乌有,担保人只有她一个。 在法庭上,汪某不禁嚎啕大哭,自己未得一分好处却要背负巨大债务。 面对此案,法官提醒,签订担保合同是一项重大的合同行为,应当在自身的能力范围之内替人担保。另外,要看清楚担保合同和合同条款,不要轻信他人的其他承诺和说辞。 对于人情面子等,法官支招表示,可以用单位不允许或者需家人同意等推脱,不要为了面子伤了自己。(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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