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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媒体公开报道的学术不端案件高校应受理

2016-07-19 12:46: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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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19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高等学校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明确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线索明确的匿名举报,或者媒体公开报道的案件,高等学校应予受理或主动调查处理。

据悉,《办法》是教育部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做出规定。

《办法》对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制、工作原则、预防措施、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学术不端案件的受理、调查、认定、处理、救济与监督等内容做了全面规定,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制度举措。

一是明确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主体责任,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建立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

二是突出了预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办法》单列“教育与预防”一章,突出预防为主的要求,要求高等学校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和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制度,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不骄不躁、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要求加强对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的教育,建立培训制度、学术诚信记录制度、科研过程管理制度、科研成果公示制度等。

三是健全了学术不端案件举报受理机制。要求高等学校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明确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线索明确的匿名举报,或者媒体公开报道的案件,高等学校应予受理或主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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