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保证金占年营收超10% 这个负担如何减轻
2016-07-18 06:49:06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分享到:
|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清理保证金的种类、保证金制度的完善和监管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为什么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将采取哪些措施?如何贯彻落实?记者进行了采访。 依法依规设立之外,各地设立的保证金还有24种 目前工程建设领域,除了依法依规设立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各地设立的保证金还多达24种,有诚信保证金、文明施工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等。建筑业企业以保证金形式被占用的资金占到年营业收入的10%甚至更高,且大多数是以现金形式缴纳。 “而且,收取保证金一方逾期不归还、以种种理由拖延归还、拖延后不支付任何资金占压成本的情况,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在建筑市场资金面紧张,建筑业企业被拖欠工程款数量大,又有大量保证金被占压的情况下,这个问题成为建筑业企业生死攸关的大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德全介绍,在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管理过程中,采用先让施工企业以现金方式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待工程完工达到相关要求予以退还的管理手段,以其手段硬、管理简单、有后续制约的特点,被建设单位、各相关管理部门越来越多地采用。然而,由于没有规范的管理,致使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种类不断增加,形成了收取名目繁多、占用资金数量巨大、企业不堪重负的现状。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表示,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将为建筑业企业盘活近万亿资金。 廓清可以收取的保证金种类,推行银行保函方式 李德全认为,《通知》政策界限很明确,针对性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划清了政策界限,给出了收取保证金的政策底线。“《通知》明确提出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这将廓清可以收取的保证金种类,取消了没有法规依据的各类名目保证金,体现了依法、明确、有效、稳妥的解决思路。”李德全说,“在此基础上,《通知》还进一步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这将有效制止建设单位和管理部门随意收取保证金,以收代管,以收代服务,忽视企业市场信用和表现的粗放管理方式。” 改进完善了保证金缴纳、管理方式。李德全介绍,《通知》推行以银行保函方式作为保证形式。这种方式既可以减轻大量占用企业现金的压力,也能够通过银行这一经济组织对于企业的经济实力和信用状况做出评价,有利于信誉良好的企业取得有利的市场竞争地位。同时,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别化缴存。即对于一定时期工资支付良好,没有工资拖欠情况的企业,给予保证金减免待遇。这样,保证金制度更加集中指向有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这类企业不仅需要缴纳,还要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
相关阅读:
- [ 07-16]平行进口汽车新政落地福州 到保税港买车有优惠|装配式建筑如何叫好又叫座?
- [ 07-16]装配式建筑如何叫好又叫座?
- [ 07-15]福州上下杭3D建筑投影灯光秀首次演示
- [ 07-15]上下杭开始亮灯调试 3D建筑投影灯光秀首次演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