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谈所谓南海仲裁案:结束闹剧 回归正轨
2016-07-15 21:52: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责任编辑:邢晓宇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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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土主权必须遵循历史与法理 在李国强看来,考证领土主权不外乎两个依据,一是法理,一是历史,两者缺一不可。论证领土归属同样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理为准绳”。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在南海的相关权益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仲裁庭所做的裁决罔顾事实,而且置中国南海历史依据于不顾,片面地利用所谓国际法原则来裁决中国两千年历史所形成的权力和权益,令人震惊!” 南海,亦称南中国海,指中国东南方向北纬23°27′与南纬3°、东经99°10′与122°10′之间的广大海域,整个海域为一由东北朝西南走向的半封闭海域,东西距离为1380公里,南北距离约2380公里,总面积约350万平方公里。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东海洋史研究中心主任李庆新说,南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由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持续对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行使主权管辖;中国政府始终坚持拥有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主权的立场,并为和平解决南海问题不懈努力。 李庆新说,中国人民最早开发和最早经营南海诸岛和海域,中国最早发现和最早命名南海诸岛及其海域,中国政府最早对南海诸岛及其海域进行管辖和行使主权,中国政府采取各种形式和措施维护海洋权益。“南海诸岛及其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是具有充分的历史依据和国际法法理依据的。” 在学者看来,历史研究是一切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基石,深入开展南海历史研究,科学阐释南海历史发展的进程,是确定南海主权归属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对于所谓仲裁结果,人们不禁发问:仲裁庭究竟对于中国南海历史了解多少?有无掌握足够的中国或者周边国家在南海问题上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显而易见的是,它片面引用法律条款而没有顾及中国在南海的主权、管辖权以及相关权利所形成的完整历史过程。丝毫看不出仲裁庭究竟依据了什么样历史证据来证明其他国家特别是菲律宾在南海享有什么样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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