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关乎700多万公务员,这两项规定将带来哪些影响
2016-07-15 14:51:36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李霖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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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对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别制定了职位设置、职务升降等方面的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公务员分类改革政策由来已久。早在200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就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而在实践层面,公务员分类一直在试点探索中稳步推进。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所言,我国在近年来完成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本次两项规定的正式印发既是对以往工作的总结,也是对下一步正式开展实践的重要指导。 从理论迈向实践,这项关乎全国700多万公务员切身利益的改革会带来哪些影响?人民网就此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 清晰界定类别划分 奠基政府科学管理 明确类别划分标准是科学分类、科学管理的前提。记者注意到,在本次印发的两项规定中,专业技术类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类别定义得以明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强技术性、低替代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分类管理是《公务员法》实施十年以来有待落实的工作,是公务员管理‘硬骨头’中的‘硬骨头’。”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宋世明教授认为,此次两项规定的印发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上,早在2006年颁布的《公务员法》就明确指出:“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无疑,此次规定的发布,是对《公务员法》的进一步推进和具体化。 汪玉凯指出,通过类别划分,可按照类别不同的工作属性要求对公务员进行责任明确与工作考核,如对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管理强调“注重实绩、业内认可”,从而提高了管理的针对性与公正性。 同时,分类管理将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以专业为基础的分类管理可促进政府内部协调统一,减少多余的职责重叠,保证行政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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