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菲导演闹剧在南海掀不起风浪
2016-07-14 09:55:17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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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所谓的仲裁裁决没有约束力、无效、违法,中国不会承认,也不会执行”,7月13日,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指出,南海仲裁案由菲律宾共和国时任政府单方面提起,有违中菲两国协议和地区国家共识,不符合国际法,注定要被抛弃。刘振民表示,中方愿同菲律宾新政府共同努力,妥善处理南海问题,推动中菲关系早日重回正轨。 国新办当天发布《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有关争议》的白皮书,从南海诸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中菲南海有关争议的由来,中菲已就南海有关争议达成共识,菲律宾一再采取导致争议复杂化的行动,中国处理南海问题的政策等五个方面阐述了中国政府在中菲南海争议和南海问题上的一贯立场和政策。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国新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郭卫民在当天的发布会上指出,这场闹剧在南海这片中国人的“祖宗海”掀不起风浪,“中国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和意志坚如磐石”。 非法仲裁产生无效判决 刘振民当天重申了中国政府对所谓仲裁裁决的立场,即裁决结果“没有约束力、无效、违法,中国不会承认,也不会执行”。刘振民强调,无论是成员组成、机构运作,还是资金来源,临时仲裁庭都存在很大问题,独立公正难以确保。 首先,临时仲裁庭绝非国际法庭,与位于海牙联合国系统的国际法院毫无关系。该仲裁庭虽然与位于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和位于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PCA)有一定关系,但不是这两个法庭的一部分。仅有的联系是这个仲裁庭在庭审的时候使用了常设仲裁法院的大厅。 其次,所谓仲裁庭的组成实际上是政治操作的结果。这个临时仲裁庭是由5名仲裁员组成,除了菲律宾自己指定来自德国的沃尔夫鲁姆教授作为仲裁员外,其他4名仲裁员是由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庭长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指定。柳井俊二既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同时也是日本安倍政府安保法制恳谈会会长。其人在协助安倍解除集体自卫权,挑战二战后国际秩序方面起了很大作用,曾经担任日本驻美大使。所谓仲裁庭的组成完全是柳井俊二一手操纵的结果。 第三,临时仲裁庭的五位组成成员中有四位来自欧洲,另外一位法官虽然来自加纳,但也长期居住欧洲。1945年签订《联合国宪章》、制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时候曾规定,“国际法院的组成必须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和主要法系”,国际海洋法法庭成立时也有这个要求。这是要确保法庭有代表性、有权威性。但是临时仲裁庭的成员没有一位来自亚洲,遑论中国。没有对亚洲文化、南海问题、亚洲复杂地缘政治的深刻了解,无法作出公正判决。 第四,临时仲裁庭在运作过程当中缺乏基本原则,甚至完全背弃了他们原来坚持的观点。临时仲裁庭使用的证人也是如此。有证人在其学术著作里讲“南沙群岛至少有12个海洋地形是岛屿,可以主张二百海里专属经济区”,但是到临时仲裁庭作证的时候却说“一个都没有”。对这样的证言,临时仲裁庭不做任何调查,不做任何辨别就采信。 最需要指出的是,国际法院的法官、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其酬金、薪水由联合国支付,以确保其独立性、公正性。但是,“这五名法官是挣钱的,挣的是菲律宾的钱,可能还有别人给他们的钱。他们是有偿服务的”。刘振民指出,临时仲裁庭的运作出乎当年公约制定者们的期待和预料,创造了非常不好的先例。“这个临时仲裁案可能会成为国际法史上一个臭名昭著的案例。”刘振民强调,国际法上有个规则叫做“非法行为不产生合法效力”,以此类推,无效的判决也不可能得到执行,不会有约束力。一张废纸的裁决,也没有人执行。“谁要想试试,按照这个裁决去执行,去实施他们的行为,那也是会构成新的不法行为,中国政府也会采取必要的手段阻止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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