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7月11日电 (记者姜煜)上海首批贸易型总部颁证仪式11日在上海市政府举行,副市长周波为首批94家贸易型总部代表企业颁发了证书。 上海对贸易型总部的定义为:境内外企业在上海设立的,具有采购、分拨、营销、结算、物流等单一或综合贸易功能的总部机构。贸易型总部既包含传统贸易企业,也包含基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撮合交易或提供配套服务的平台型贸易企业。 上海市商务委主任尚玉英在颁证仪式上表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在“十一五”期末已具备良好基础,经过“十二五”期间的有力有序推进,已基本形成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功能。贸易型总部作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行业影响力的标杆和龙头企业,是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主力军。 她希望在沪贸易型总部企业能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提能级、强功能、补短板,积极融入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分享发展红利,与上海共同成长。 上海此次首批认定的94家贸易型总部范围覆盖13个区县,其中浦东新区、黄浦区与长宁区贸易型总部企业数量位列全市前三位。这些总部企业的功能涵盖国内批发零售、国际货物贸易、物流仓储和国际服务贸易以及平台交易业务四大类别。企业性质则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多种所有制形式。 据上海市商务委的统计数据,2015年,这94家贸易型总部共实现营业收入与交易额4.3万亿元人民币,占上海贸易总量的三分之一多。其中有11家企业销售规模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20家为上海第三产业税收排名前100位企业,23家为中国商品销售总额排名前50位企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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