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上海首批认定94家贸易型总部企业

2016-07-11 19:32:04 姜煜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中新社上海7月11日电 (记者姜煜)上海首批贸易型总部颁证仪式11日在上海市政府举行,副市长周波为首批94家贸易型总部代表企业颁发了证书。

上海对贸易型总部的定义为:境内外企业在上海设立的,具有采购、分拨、营销、结算、物流等单一或综合贸易功能的总部机构。贸易型总部既包含传统贸易企业,也包含基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撮合交易或提供配套服务的平台型贸易企业。

上海市商务委主任尚玉英在颁证仪式上表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在“十一五”期末已具备良好基础,经过“十二五”期间的有力有序推进,已基本形成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功能。贸易型总部作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行业影响力的标杆和龙头企业,是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主力军。

她希望在沪贸易型总部企业能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提能级、强功能、补短板,积极融入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分享发展红利,与上海共同成长。

上海此次首批认定的94家贸易型总部范围覆盖13个区县,其中浦东新区、黄浦区与长宁区贸易型总部企业数量位列全市前三位。这些总部企业的功能涵盖国内批发零售、国际货物贸易、物流仓储和国际服务贸易以及平台交易业务四大类别。企业性质则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多种所有制形式。

据上海市商务委的统计数据,2015年,这94家贸易型总部共实现营业收入与交易额4.3万亿元人民币,占上海贸易总量的三分之一多。其中有11家企业销售规模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20家为上海第三产业税收排名前100位企业,23家为中国商品销售总额排名前50位企业。(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