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 吃猫肉易引发安全隐患 那么如果这些猫肉上了餐桌,有何食品安全方面的危害呢?记者昨天采访了上海食品学会食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马志英,他分析说,国家对于食用畜禽类动物有严格规定,猫肉不属于食药监等部门规定的经过检验检疫的肉类,可能有许多的疾病,包括人畜共患病、寄生虫等,带来的危害比较大。在运输、屠宰当中也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澳门动物保护法2014年10月25日立法会上全票通过,但中国大陆的法案却迟迟没有成立。在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郑孝和提出:“关于尽快制定《反虐待动物法》的议案。” 相关专家也指出,食用来历不明的猫肉是对自身身体的严重伤害,有巨大风险感染上多种疾病。目前,许多被送到餐馆的猫,并不是供养殖的家畜家禽,而是被捕捉的放养家猫和流浪猫,许多猫是以剩饭剩菜,以及生的鱼蟹和老鼠为食物来源的,所以感染寄生虫的比例相当高。如肺吸虫、弓形虫等,即使猫肉煮熟也不容易杀死。而且,狂犬病、疯牛病及老鼠的出血热等猫也可能感染。并且,由于猫不是肉用食物,猫肉无检测标准,其未经检测,很难保证符合食用标准。很多传染病可通过吃猫肉传染给人,如出血热、猫抓热、狂犬病、弓形虫病和其他寄生虫病。因此,绝对不建议广大群众食用来历不明的猫肉制品。 律师 高速拦截贩猫车不可取 对于拦猫车事件,记者采访了知名律师黄荣楠,他分析说,一、我国已有的保护动物的法律是对野生动植物进行立法保护,但法律资源有限,只能先对稀缺的、濒临灭绝的动植物采取保护措施。二、立法容易执法难。普通的家禽家畜数量众多,因此所需的执法力量非常大。立法不能是一纸空文,为了保护家禽家畜和普通宠物所衍生出来的部门众多,并要成立专属机构进行管理。三、立法要和国情相关,在我国某些地区,北方例如东北省吉林省,南方则例如广东省广西省,当地民众将猫狗作为食材,并已养成了独特的饮食传统。若贸然立法,则将会对这些地区的文化和饮食习惯产生颠覆。因此,此类全国性的立法必须参考大多数民众的意见,不可草率决定。 黄荣楠还认为,其实我国对小动物保护也有相关法律,例如《动物福利法》规定对动物的屠宰宰杀等要考虑人道主义,不可肆意滥杀。然而这些无证贩猫宰猫的黑窝点,无疑是违法的。此外,我国只针对于大规模饲养的猪牛羊等民众经常食用的动物有专门的检验检疫程序,而对家养的、非大规模产业化饲养的猫狗是无法办理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的。 另外,黄律师对于爱猫人士在高速公路拦截贩猫车的这一行为持保留意见。“拦截大型货车的做法非常不安全,在行驶途中若强行将大货车逼停,很有可能会产生连锁的大型交通事故,此类做法有欠妥当。并且,有许多爱猫爱狗人士将矛头直指贩运的司机,并对其打骂。其实司机只不过是受人之托运送猫狗,我们应该追溯产业链,从源头出发,杜绝非法捕抓猫狗的行为。发现此类非法贩猫团伙的民众也可向相关部门举报,让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切勿自己做出危险举动。并且,也可举报收购非法肉类的商店和饭店,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检疫部门可对可疑窝点进行查处,不让非法肉类进入食用领域。”(范彦萍实习生甘天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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