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漏缴个税无法购车摇号 员工起诉单位法院未予支持

2016-07-11 06:59:00 黄晓宇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起诉被曝 法官称即便有摇号资格也不能直接买车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因单位工作疏忽,未代缴李先生2009年度、2010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后单位虽进行了补缴,但2014年李先生申请个人小客车指标时,被告知审核不通过,原因为其未在京近5年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因认为单位的疏忽导致其无法取得购车资格,李先生将单位诉至法院,要求单位赔偿其经济损失20余万元。近日,海淀法院判决驳回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李先生诉称,其于2007年到单位工作。在2014年参加北京市小客车摇号,摇号资格审核结果显示自己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满5年,没有通过资格审查。但李先生工资单显示其已经在2009年、2010年全额代扣了个人所得税。后来李先生了解到是单位没有为其代缴个人所得税。李先生现在无法在北京取得购车资格,故提起诉讼索赔。

对此,单位辩称其代扣但没有代缴李先生个人所得税的事实是存在的,但这只违反了国家关于税收的法规,并没给李先生造成直接损失。单位表示,事后已依法为其补缴了个税,并缴纳相应罚款。此外,单位认为购车指标本身不是一种法定权利,不是人身或财产权利,因此单位不构成侵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客车购车摇号是北京市政府行政管理的一种方式手段,取得参加摇号资格虽然规定了应连续满5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即使李先生满足上述条件,也只能获得参与摇号资格,故李先生以单位未连续为其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侵害其权益为由,要求单位赔偿其损失,不具有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表示,李先生即便获得摇号资格,但不能直接导致其获得实体权益。反之,李先生未能获得购车摇号资格,也与金钱利益无必然直接联系,因此要求赔偿金钱损失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