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记者 屈绍辉)8日中国证监会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正式作出处罚,启动强制退市程序。据了解,这是证监会因欺诈发行实行强制退市的首例上市公司,在市场发展具有标杆性作用。 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目前证监会已完成调查审理工作,依法向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对欣泰电气及其17名现任或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对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德乙,时任总会计师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时,证监会还对欣泰电气首发上市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调查,向兴业证券和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对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展开调查。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相关规定,因欺诈发行暂停上市后不能恢复上市,且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张晓军说,“欣泰电气在发行上市过程中的欺诈行为,突破诚信底线,无视法律权威,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资本市场正常秩序。” 他透露,启动退市程序后,证监会仍将从三个方面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侵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一是对欺诈发行相关责任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采取冻结或限制减持措施,并关注相关股东在欣泰电气立案后减持股份行为的合规性。 二是欣泰电气无法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承诺,针对这种不诚信行为,证监会将采取出具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等措施。同时,将密切关注和督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中介机构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对不履行承诺行为将依法处理。 三是加强对欣泰电气的监管。督促欣泰电气管理层履行勤勉忠实义务,确保欣泰电气正常生产经营,对首发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监控。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兴业证券作为欣泰电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正在主动筹备投资者赔偿事宜,目前已出资5.5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从规范资产重组借壳上市,到启动IPO欺诈发行执法行动,从每周“例行”通报违法案件,到投资者保护各项工作的推进,“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已经成为的监管核心理念,资本市场正在通过全方位执法,维护市场运行秩序,夯实市场运行基础,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涉案主体、绝不放过任何一项违法失职行为、绝不放过任何一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在大多数人眼中,以前几乎不能实现的原则,现在正逐渐变成现实。 正如证监会所言,对重大违法公司,资本市场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不管案件责任人还是相关中介机构,依法坚决查处,全面追究责任,坚决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将资本市场的害群之马清除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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