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除两类企业外其他涉煤央企退出煤炭行业
2016-07-08 16:12: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林雯晶 |
分享到:
|
4月17日,山西娄烦万光煤焦有限公司厂区内空无一人,所有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据山西省统计局近期发布统计数据显示,煤炭价格持续下跌,令中国煤炭大省山西的煤炭企业经营困难,煤炭行业寒冬期还在延续。中新社发韦亮 摄 中新网7月8日电据国资委网站消息,近日,国资委召开工作会议,明确了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的目标和任务。争取用2年时间压减现有产能的10%左右,使专业钢铁煤炭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电煤一体企业资源优化配置,其他涉煤中央企业原则上退出煤炭行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部署,组织推进有关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和开展特困企业专项治理工作,6月29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会议。 会议明确了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的目标和任务。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的工作目标是:从今年开始,用5年时间压减中央企业钢铁煤炭现有产能的15%左右,争取用2年时间压减现有产能的10%左右,使专业钢铁煤炭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电煤一体企业资源优化配置,其他涉煤中央企业原则上退出煤炭行业,加快解决历史遗留和企业办社会问题。中央钢铁煤炭企业结构更加合理,活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 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要求,有关中央企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上来,积极稳妥推进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工作。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二是要严控新增产能,主动承担压减任务;三是要主动担当工作责任,努力实现结构调整;四是要用好用足政策,依法依规操作;五是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资金费用;六是要妥善安置职工,维护社会稳定;七是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工作问责制度。有关中央企业要打赢化解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及改革脱困攻坚战,促进中央企业深化改革、瘦身健体、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
相关阅读:
- [ 07-08]国资委:争取2年压减央企钢铁煤炭现有产能10%
- [ 07-08]国资委:年内打造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 [ 07-02]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公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 07-01]国资委肖亚庆: 央企近七成为混合所有制
- [ 07-01]驻国资委纪检组:开展约谈工作 督促"两个责任"落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