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威胁恐吓等方式,男子高某伙同他人对盘踞在颐和园北宫门附近的黑导游强行索要钱款。去年7月21日本报就曾以《“野导”北宫门外上演黑吃黑》为题报道此事。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近日海淀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团伙头目高某有期徒刑1年。 自去年6月以来,海淀警方多次接到报警,称在颐和园北宫门周边有一伙人,以承包北宫门广场和停车场为名,向黑导游收取保护费和管理费。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报警人”是曾受到这伙人敲诈勒索过的黑导游们。经过近一个月的前期侦查,警方查明这是一个以高某为首的团伙。去年7月18日早上,民警出动将高某等人一网打尽。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5月至7月间,高某伙同他人在海淀区颐和园北宫门附近,针对无证导游违规拉活现象,长期以不给钱就实施骚扰或殴打、恐吓等方式,多次向无证导游强行索要钱款。公诉机关认为,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据高某交代,在颐和园的黑导游分两种,一种是拉活的黑导游,一种是讲活的黑导游,这两种黑导游有明确分工,互相盈利。自2015年6月初,他开始在北宫门广场上“贴活”,即参与分得游客消费的提成。 “如果看到这些黑导游在北宫门广场拉到活就要去贴,我把拉活黑导游的名字和讲活黑导游的名字记到账本上,讲活的黑导游拿一半利润,剩下的一半利润我和拉活的黑导游一人一半”。 高某称,如果拉活的黑导游不让他“贴活”,他就会“捣乱”,和游客们说导游是骗子。“这样游客就走了,大家都赚不到钱,所以要是不让我‘贴活’,其他人也没法在这里干”。 庭上,虽然高某对自己向黑导游索要钱财的事情并不否认,但其不承认曾对他们进行过言语威胁、恐吓或者殴打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法院一审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5000元。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
相关阅读:
- [ 05-12]北京多部门专项检查“一日游” 黑导游被查当场退钱
- [ 03-09]日媒:黑导游和店家及旅行社勾结 从“爆买”中获暴利
- [ 02-20]十三陵黑导游被吊销证件 官方:非法一日游仍未根治
- [ 02-19]十三陵骂游客黑导游竟是“正规军” 被拉入黑名单
- [ 02-18]黑导游“无人投诉”,就是最直白的投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