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裁决都不能以破坏既有和平对话框架为代价 任何国际司法案例,最终目的都是用和平方式解决分歧与矛盾、推动和平与发展。任何裁决都不能以破坏既有和平对话框架为代价,也不能给地区局势制造更多混乱与危机。《公约》第十五部分第280条明文限定,“本公约任何规定均不损害任何缔约国于任何时候协议用自行选择的任何和平方法解决它们之间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的权利。”但现实是,仲裁案使南海局势更加复杂,外部势力频繁介入,海上安全紧张加剧,周边国家分歧趋多,地区民生受到波及。这是试图滥用某一部公约规则解决复杂历史和政治争议。 埃及前驻华大使、全球战略研究专家努阿曼·杰拉勒认为,中国是最早对南海诸岛进行命名并实施行政管辖和开发利用的国家,这个历史事实非常明确,菲律宾单方面通过国际仲裁解决主权争议,缺乏历史事实、有关国际法和其他合理依据的支持。中国不接受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强制仲裁是合理的,因为之前双方已经就如何解决争议进行了约定,即通过谈判,以和平、负责任的方式解决问题。《公约》规定,有关主权领土争端的和平解决方式都应遵从有关国家之前的约定,包括条约、协议以及是否接受第三方仲裁的意愿等等,中菲已经签订条约同意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问题,所以双方都应当遵循这条原则。中国同东盟国家在2002年共同签署《宣言》,其中明确了有关国家需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菲律宾的做法违背了它在签署宣言时做出的国际承诺。 西班牙中国政策观察中心主任胡里奥·里奥斯对本报记者表示,司法和仲裁只是法治的一部分,司法和仲裁本身必须合法,裁决才能被执行。中国已于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声明,明确将“关于划定海洋边界的争端”排除适用包括仲裁在内的强制程序,中国有权不接受仲裁。因此,无论仲裁结果如何,其法律价值和实际意义都是零。 里奥斯认为,仲裁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有可能加剧该地区的紧张局势。只有双边谈判协商才能寻求真正解决争端的方案。我们鼓励菲律宾与中国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争议。 墨西哥大都会自治大学中国之家主任海因茨·迪特瑞奇教授对本报记者表示,南海问题应当由身处这一地区的直接当事方协商解决,而非通过其他途径。中国与菲律宾是邻邦,为了区域内的和谐稳定与发展,显然,邻邦之间的对话与协商会比其他手段更为高效。 迪特瑞奇表示,南海问题不需要亚洲以外的第三方势力的干预,因为这不仅不会有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导致不必要的对抗。菲律宾企图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南海问题显然有自己的小算盘,而非真正想与当事方一道解决这一问题。美国等外部力量搅局南海局势,“只会导致局势复杂化”。他说,对在这一地区拥有利益的国家而言,紧张态势加剧和可能爆发的冲突不会让任何国家受益。在东亚几乎所有国家都在实行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情况下,各国需要的不是“紧张局势和冲突”,而是“更好的合作和融合”。 (本报北京、堪培拉、华盛顿、伊斯兰堡、开罗、马德里、墨西哥城6月29日电记者胡泽曦、白阳、李锋、高石、徐伟、韩晓明、王迪、王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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