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

2016-06-29 21:12:39  来源:央视网  责任编辑:李霖 孙靖  
分享到: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请审议的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张德江委员长参加审议。

出席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全国人大代表普遍认为,红十字事业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现行红十字会法对于弘扬红十字精神,促进和规范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现行红十字会法难以完全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因此,通过修改红十字会法,对现行法律的一些重要条款进行补充和完善,增加一些适应形势发展需求的新条款,为红十字会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对解决红十字事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与会人员认为,修订草案总体思路比较清晰,吸收了红十字会工作中一些成熟有效的做法,梳理和规范了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同时注重强化红十字会的组织、基础和能力建设,以方便红十字会开展工作。草案着力增强公信力的制度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红十字会的监督机制和内部治理结构作了进一步补充完善。增设法律责任专章,加大了对违反红十字会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与国际红十字运动接轨,遵守了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国际性。建议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保障工作,加强监督,依法保障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