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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6-06-29 19:08:12  来源:审计署网站  责任编辑:李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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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教育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留学服务中心)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1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教育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3 009 464.2万元,教育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2 506 423.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03 040.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教育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1 576 212.8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2.12%,审计查出问题对教育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教育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出台制度加强预算和资产等方面管理,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教育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所属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出台了1项预算管理制度,向教育部报送了房产出租审批材料,所属北京邮电大学出台了1项资产管理制度,对北邮科技大厦经营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教育部本级收到所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上交的合作项目款、违约赔偿收入等共计28 752.74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2.2015年,教育部本级教育综合协调工作专项等4个项目未按规定完整报送项目申报材料,涉及金额5830万元。

3.2015年,教育部本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1家公司承担宣传等工作,支付合同款100万元。

4.2015年12月,教育部本级通过所属人民教育出版社向其下属企业拨付并列支财政专项资金800万元,年底全部结存在下属企业,造成部本级多计决算支出。

5.2014年,所属留学服务中心违规组织两批营利性双跨(跨地区、跨部门)出国(境)团组,向参团单位收取费用181.46万元。

6.2014年,所属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超标准列支会议费3.90万元。

7.2014年,所属留学服务中心无预算购置公务用车1辆,支出11.4万元。

8.至2015年底,教育部拨付所属国家教育行政学院1项专项经费连续3年结转,形成结存资金34.37万元,未按规定清理上报财政部。

9.2013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教育学会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是违规采用询价方式委托一所大学承担技术支持和服务平台部分研发等工作,涉及合同金额603万元。

10.2015年,所属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公务机票,涉及金额345.89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所属就业指导中心对外投资800万元未按规定办理审批和备案。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收入预算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项目申报材料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完善项目申报文本;对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支出决算不实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组织营利性双跨出国(境)团组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会议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无预算购置公务用车的问题,要求加强公务用车预算管理;对结余资金清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按规定清理上报;对于对外投资方面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办法。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教育部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加大预算执行管理力度,完善内部管理,强化对所属单位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教育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整改,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机票购买相关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教育部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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