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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6-06-29 19:08:12  来源:审计署网站  责任编辑:李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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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银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银监会本级和部分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银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银监会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银监会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523 279.67万元,银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15 783.4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496.2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银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42 354.8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8.1%,审计查出问题对银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银监会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银监会已采取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银监会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归还原资金渠道1095.57万元;对所属山西银监局办公用房长期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问题,采取致函人民银行的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银监会未经批准在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外发放津补贴9909.03万元。

2.2015年,银监会本级超预算列支出国费用114.07万元。

3.2013年,银监会将11.87万元出国费用转由中国银行业协会承担。

4.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所属浙江银监局在未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情况下,自行参照杭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货币化补贴制度,违规向全局职工发放用车补贴共计161.84万元。

5.2015年,所属江苏银监局及下属8个地市分局收到地方政府财政补助资金1387.82万元,在往来科目“其他应付款”挂账,未纳入部门收入决算。

6.2015年,银监会机关多列支当年支出822.37万元,其中在“劳务费”科目列支应于2016年支出的劳务费700万元,在“物业管理费”科目列支2016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费122.37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1.2007年至2010年,银监会培训中心廊坊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廊坊基地)陆续发生装修改造费用14736.45万元,已于2010年3月竣工并投入使用,但至2016年3月仍未在固定资产账面反映核算。

2.2011年8月,银监会未经财政部批准,委托中国银行业协会经营廊坊基地,经营期限5年,且合同中未约定收取资产使用费。

3.2009年至2013年,所属北京银监局支出617.07万元购置的3套交流干部用房长期闲置,与此同时该局2010年至2015年接收的异地交流干部又申请专门经费在宾馆住宿。

4.2013年至2015年,所属北京、浙江银监局8名公职人员违规兼职领取报酬56.44万元,其中2015年25.74万元。

5.2015年1月,银监会注销了信息中心和培训中心2个事业单位,但至2016年3月,两个单位相关账户仍未撤销。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资总额计划外发放津补贴、支出不实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标准列支各项费用,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出国费管理,退回下属单位承担的出国费用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严格执行公车改革规定;对地方补助资金未纳入部门决算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真实准确反映收支情况;对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要求规范资产核算和管理,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违规兼职领取报酬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账户未及时撤销问题,要求按照规定及时撤销相关账户。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银监会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范围和标准使用预算资金;规范财务核算,确保资产及时入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所属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核算的真实完整;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内控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银监会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对职工兼职领取报酬的问题,所属浙江银监局已责成4名责任人退还违法所得11.27万元。具体整改结果由银监会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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