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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6-06-29 19:08:12  来源:审计署网站  责任编辑:李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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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和所属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电影资金办)、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3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091 749.98万元,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52 917.2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8 832.7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938 805.8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85.99%,审计查出问题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在未收到项目申请书的情况下,就给156个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涉及金额23 652.5万元。

2.至2015年5月底,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5辆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完成清退,涉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18.79万元。

3.2015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会议费超预算支出4.41万元;所属无线电台管理局下属单位以会议名义购买食品等支出1.2万元。

4.2015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提前支付2个节目译配(制)合同尾款655.05万元。

5.2013年9月至2016年2月,所属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违规发放过节费23.1万元,其中2015年8.6万元。

6.2015年,所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39 686.67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1.至2015年底,所属中国电影资料馆2006年至2014年完工并交付使用的5个基建项目(总投资15 100万元),未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其中4个项目尚未进行竣工决算。

2.2007年以来,所属中国电影资料馆将价值6163.13万元的设备交由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北京影视后期制作分公司、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无偿使用,其中111.74万元设备账实不符,257.90万元设备闲置,505.16万元设备已报废。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程序安排专项资金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清退公务用车问题,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会议费超预算超范围支出、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尾款问题,要求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反零余额账户有关规定划转资金问题,要求加强账户管理;对已交付使用的基建项目未转入固定资产核算问题,要求及时入账;对长期出借设备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要求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强化资产管理,保障资产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无线电台管理局下属单位已将超范围列支的0.9万元会议费归还原资金渠道。具体整改结果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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