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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6-06-29 19:08:12  来源:审计署网站  责任编辑:李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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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税务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税务总局本级和所属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税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税务总局本级和4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税务总局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7 423 786.42万元,税务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 373 362.4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 050 423.9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税务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402 899.4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5.43%,审计查出问题对税务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税务总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金税三期工程实施进度加快,较好地配合了税制改革需要。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税务总局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整改金额28.3亿元,对3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出台14项制度加强金税工程资金、专项经费等方面管理。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5年,税务总局本级违规在专项经费中列支486.62万元用于部分人员支出,其中2015年87.4万元。此外,至2016年3月,税务总局本级个人差旅等借款累计195.05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其中98.81万元长达1年半。

2.2015年,税务总局在参与分配对地方专项补助经费时,违规向不在专项补助范围内的10个省市地方税务局安排专项补助1970万元。

3.2015年,税务总局本级在2014年申请的3个专项资金全部未动用的情况下,仍继续分别申请4000万元、1300万元和1700万元,当年仅支出2392.9万元、11.82万元和1655.02万元,影响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4.2015年,税务总局本级扩大支出范围列支云南等3个省的县级税务局以前年度组织的培训和税务宣传资料印刷费用547.45万元。

5.2015年,10个省的国家税务局违规在中国税务杂志社报销招待费、车辆使用费等费用60.08万元。

6.2015年,所属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在专项经费中列支与该专项无关的协会设备托管与网络带宽租用费等242.98万元。

7.在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管理中,税务总局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存在违规将6个项目招标方式由公开招标调整为竞争性磋商、设置有利于部分投标单位的评标标准等问题;对部分合同变更把关不严,致使出现企业低价中标后变更合同等问题;统筹规划不够,未整合部分地税部门的信息系统;未经批准调整数据架构,造成第一批试点省市数据与后期试点省市数据难以互通,工程已逾期5年未能全部完成。

(二)其他方面问题。

1.基本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0年至2015年,部分省市国家税务局批复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中,有50个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不符合有关维修改造办公用房的规定年限和立项条件,涉及建筑面积共计293 134.79平方米。

(2)2015年,税务总局批复的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等新建和维修改造项目,存在装修超标准问题。

(3)至2016年3月底,衡阳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有2174.91平方米闲置未使用。

(4)2015年,税务总局、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复的保山市隆阳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等2个项目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

2.2015年,税务总局部分退休干部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单位违规兼职取酬21.21万元。

3.2015年,所属中国税务杂志社违规在12个省级国家税务局设立通联站,开展新闻业务活动和刊物发行工作;中国税务报社为18名不具备资格的税务局人员发放了新闻记者证。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税务总局本级违规在专项经费中列支人员支出和个人借款长期未清理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超范围安排专项补助经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对扩大财政专项支出范围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部分专项预算资金结存大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省国家税务局在中国税务杂志社报销招待费、车辆使用费等费用问题,要求退回资金,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严格招标管理和合同变更管理,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建立共享共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基本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建设管理和监督;对退休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取酬问题,要求加强对所属社团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违规设立通联站问题,要求按规定整改撤销,并提请相关主管部门撤销为不具备资格人员核发的新闻记者证。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税务总局应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预算管理;统筹规划,加强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强化基本建设审批,从严控制办公楼等建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税务总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10省国家税务局已将在中国税务杂志社报销的费用全部退回;部分退休干部已退回兼职领取的报酬13.76万元;中国税务杂志社已撤销通联站。具体整改结果由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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