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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6-06-29 19:08:12  来源:审计署网站  责任编辑:李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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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卫生计生委本级和所属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宣教中心)、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卫生计生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7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607 091.29万元,卫生计生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468 508.2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8 583.0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卫生计生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236 020.8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4.69%,审计查出问题对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卫生计生委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卫生计生委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出台4项制度加强预算管理,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卫生计生委继续加强整改工作,出台1项制度规范账务核算管理,对所属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往来科目长期挂账未清理等问题,采取责任落实到人等措施进行清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卫生计生委本级和所属药具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药具中心)部分办公设备购置、药具采购等项目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5501.28万元。

2.至2015年底,所属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电子政务项目未按规定报发展改革委审批,涉及资金5850万元,其中2015年1000万元。

3.至2015年底,卫生计生委本级委托所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食品安全评估中心)和发展研究中心承担的项目形成结余资金1182.95万元,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清理。

4.2005年至2015年,卫生计生委本级在1项政府采购业务中,未按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名录,采购时所属药具中心仅向名录内的企业发送招标通知和标书,且未按规定发布评审结果,涉及金额514 684.42万元,其中2015年53 547.42万元。

5.2012年至2015年,所属药具中心在1项招标业务中,未按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自行组织评审确定具有投标资质的企业,涉及金额1704.74万元,其中2015年424.43万元。

6.2015年,所属食品安全评估中心未经政府采购,直接委托3家项目合作单位承担3个项目,合同金额176.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70.49万元。

7.2013年4月,所属宣教中心未经批准购置设备,涉及金额41.15万元。

8.2015年,所属食品安全评估中心6人赴新西兰参加会议,未经批准前往另一城市;所属发展研究中心的4个出国(境)团组机票报销不合规,涉及机票款8.4万元。

9.2015年,所属宣教中心无偿使用2家下属企业车辆3台。

10.2014年至2015年,所属发展研究中心等2个单位召开的4个四类会议超规定人数306人,其中2015年3个、超规定人数126人;所属食品安全评估中心等2个单位超标准列支、超预算支出会议费131.01万元,其中2015年17.07万元;2015年,所属食品安全评估中心在参会人员主要来自本单位或其他在京单位的情况下,违规在京外召开会议4次,会议费支出16.97万元。

11.2013年至2015年,所属发展研究中心违规发放节日补贴136.36万元,其中2015年49.56万元。

12.至2015年底,所属食品安全评估中心和药具中心办公用房面积分别超标准7842.24平方米、596.48平方米。

13.2015年,卫生计生委本级参与分配的1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时,未按规定对各省情况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分配资金,涉及资金21.15亿元。

14.至2015年底,所属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华预防医学会在往来款科目核算取得的管理费等收入7160.75万元,造成决算草案少计收入。

15.至2015年底,卫生计生委本级列支委托所属食品安全评估中心和发展研究中心实施的69个项目经费1110.20万元,实际未支出;所属食品安全评估中心列支并拨付给发展研究中心的项目经费20万元,实际未支出。上述两项导致多计2015年决算支出1130.20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1.至2015年底,所属宣教中心未经报批将758.68平方米房产出借给企业使用;将594.82平方米房产出借给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下属单位无偿使用。

2.所属宣教中心使用财政资金1170万元建设的原国家人口计生委视频会议系统,2010年至2012年仅使用召开14次会议,2013年以来因设备故障等已不能正常使用。

3.2007年,所属宣教中心未经报批自行核销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1047.4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政府采购相关问题,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电子政务项目未按规定报批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审批规定;对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要求及时将结余资金清理上报财政部,并根据财政部审核意见办理;对因公出国(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出国(境)管理;对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按相关规定及时纠正;对会议费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加强管理,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违规发放节日补贴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要求按规定清退超标准办公用房;对专项资金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并按规定分配资金;对在往来款科目核算收入和支出不实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报批出租出借资产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国有资产使用率不高问题,要求加强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对未经批准核销资产问题,要求今后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卫生计生委应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规范招投标及政府采购;严格管理使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加强对所属单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健全资金分配和使用绩效情况的监管机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卫生计生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卫生计生委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委本级已将委托项目结余资金32.20万元收回;所属发展研究中心已将违规发放的节日补助47.0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补计收入4731.31万元,制定加强因公出国(境)和会议管理的办法;所属药具中心和食品安全评估中心已按规定清退超标准办公用房;所属宣教中心已退回违规使用的下属企业车辆;所属中华预防医学会已补计收入1006.83万元。具体整改结果由卫生计生委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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