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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6-06-29 19:08:12  来源:审计署网站  责任编辑:李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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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审计署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409 423.33万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算草案反映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23 465.4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5 957.8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181 108.6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44.24%,审计查出问题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采取将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归还原资金渠道22.77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所属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违规组织双跨(跨地区、跨部门)出国(境)团组2个,并由参与地方社保业务信息系统开发的相关企业等单位承担出国(境)费用7.21万元。

2.2013年1月,所属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购买18万元物资,用于向该杂志社以及中国劳动保障报社、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职工发放福利,并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入账。

3.2013年和2014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直接与物业管理公司和保洁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涉及采购支出740.22万元。

4.2015年,所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下属公司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邮寄费、印刷费等7.69万元。

5.2015年,所属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等5家单位决算支出编报不实,与实际支出相比,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少编报943.40万元,其他4家单位多编报943.40万元。

6.2015年,所属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扩大项目支出范围,在财政拨款项目经费中列支为外单位垫付的水电费和取暖费148.62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1.2013年至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及所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36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未经批准在所属企业和社团中兼职或兼职取酬58.42万元。

2.至2015年底,所属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违规将9套专供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居住的公寓,作为该中心办公和仓储用房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组织双跨出国(境)团组并由企业承担出国(境)费用、违规发放实物福利等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对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问题,要求加强财务审核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决算编报不实和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违规兼职或兼职取酬问题,要求进行清理规范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规使用博士后公寓问题,要求腾退违规使用的公寓。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加强票据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部分在职人员已将违规领取的兼职报酬4.9万元退回;所属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违规使用的博士后公寓已腾退4套;所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下属公司已补充合规票据。具体整改结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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