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审议多项重磅法律 这次人大常委会很重要!
2016-06-29 07:10: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孙靖 |
分享到:
|
资产评估将迎行业大法 ——明确评估专业人员范畴及考试制度 中国资产评估行业自上世纪80年代产生至今已经过近30年发展,但始终没有一部系统性、管全局的行业大法。本次会议上四审中国资产评估法(草案),对评估专业人员范畴、考试制度等问题作出进一步明确。 例如,四审稿明确“评估专业人员包括评估师和其他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评估从业人员”,评估专业人员依法从事评估业务,签署评估报告等。 四审稿同时将三审稿“国家实行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改为“有关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与评估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改革相适应。 有观点认为,中国资产评估行业主要业务类型,如企业价值、土地和房地产价值评估,大部分涉及国家权益和公共利益。通过评估立法,可以从制度上保证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有效维护国家权益和公共利益,以及其他产权主体的合法利益。 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海阳作的关于网络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网络安全法草案细化 ——公民个人信息应当在境内存储 此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网络安全法草案进一步细化,对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惩戒力度、公民个人信息的储存等进行了明确。 草案拟通过约谈、记入信用档案、从业禁止等惩戒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惩戒力度。 二审稿规定,国家对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审稿还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公民个人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草案还拟增加多项促进网络安全的支持措施,协同推进网络安全与发展。 野生动物保护法关注野外放生 ——随意放生造成损害将担法律责任 近年来,一些地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情况时有发生,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危害生态环境,今年春天,北京怀柔山区出现大量放生狐狸事件更引起广泛关注。 对于放生行为,此次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就增加了规范和管理野生动物放生行为的规定。 三审稿特别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三审稿还增加了人工繁育等条件下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放归自然的规定。明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工作。 6部法律简政放权 ——审批“串联”改“并联” 企业投资省时间 节约能源法、水法、防洪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航道法这6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此次也提请会议审议。 现有6部法律中设定了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在内的8项行政审批,明确规定这些审批办结后,才能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项目核准。 根据草案,上述8项行政审批拟不再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而是由“串联”改为“并联”审批。 一揽子修改6部法律依法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就表示,这样修改将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节省企业办理审批的时间。(完) |
相关阅读:
- [ 06-28]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网络安全法草案
- [ 06-28]我国首次审议民法总则 为社会生活“立规矩”
- [ 06-27]厦门4部法规今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 [ 06-27]厦为老字号定制“护身符” 草案今提交市人大审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