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税务总局:确保水资源税开征不增加居民用水负担

2016-06-28 07:03:46 何雨欣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分享到:

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记者何雨欣)记者27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确保水资源税顺利开征,不增加正常居民生活用水和一般企业用水负担,改革将通过水资源费改税的方式进行。

在此前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等6个品目成功实施资源税改革的基础上,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实行从价计征,清理收费基金,突破目前仅对矿产品和盐征税的局限,试点开征水资源税。

我国自1988年开征水资源费,其中,地表水为每立方米0.1至1.6元、地下水为每立方米0.2至4元。2015年上半年全国水资源费收入94亿元,并按照1:9的比例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专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方面。

据介绍,水资源税改革主要将通过水资源费改税的方式进行,在河北先行试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规定,河北省按取水量计征水资源税的最低征收标准为:地表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1.5元;对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取用水的税额标准为每千瓦小时0.005元。还规定,水资源紧缺地区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大幅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区的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高于非超采地区,严重超采地区的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大幅高于非超采地区;对特种行业取用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用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等等。

税务总局表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税制设计基本上承接了水资源费的征收对象、计征方法和征收标准等,用“三不变”确保改革的平稳推进,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用“限三高”确保改革成效,特别是对严重超采的地下水,本次改革要明显提高征收标准。

“三不变”是指稳定水资源税负担,使普通居民正常生活用水负担水平不变,农业生产用水负担水平不变,企业正常用水(未超过计划取水量、取水结构合理)负担水平不变。

“限三高”是指对3类纳税人从高设定税率,提高负担水平。3类纳税人包括:高耗水行业(包括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纳税人、高额(即超计划取用水)取用水纳税人和在高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纳税人。

此外,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对农业生产取用水、企业回收利用的采矿排水等安排了优惠政策。水资源税主要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