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众筹十万元救女却收到百万捐款,多出部分如何管理?佛山女子众筹救女,却在网上晒旅游照,是否属于诈捐? 昨日上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羊城论坛以“慈善大家谈”为主题,近年在网络和微信朋友圈兴起的轻松筹、个人网络募捐是否合法引起热议。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主编陈舒在论坛上指出,朋友圈转发个人募捐信息须慎重,一不小心可能会成为诈骗“共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树坚参加论坛。 个人为山区孩子募捐需经审核 很多人都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转发的各类求助和募捐信息,昨日参加论坛的市民和嘉宾也关注到网络募捐的新方式。 “有数据显示‘轻松筹’去年共有23000宗求助个案,募集了1.8亿元,全国有360万人在上面捐了钱。但这种网上募捐平台信得过吗?有媒体曝光有不法分子利用这些平台实施诈骗行为,对于大众的质疑,相关职能部门有没有监管及惩处措施?”特约嘉宾一鸣提出疑问。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主编陈舒认为,应该区分两种概念,如果是个人为自己或者亲戚朋友募捐,法律是允许的。 但是,新《慈善法》禁止个人没有经过法律允许向不特定人群的募捐行为,例如个人为山区孩子募捐。如果要进行网上面向不特定人群的募捐,必须要通过有资质的慈善组织,并且经过民政部认证和审核。 那么最近兴起的网上“轻松筹”是否合法?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欧阳兵则提出,对于像“轻松筹”这样的新鲜事物不能一棒打死,关键是解决存在的监管问题,“比如可以通过政府和公众的监督,财务状况的审查、信息的公开等手段,甚至再引入另外一个平台进行竞争。” 提醒:转发求助信息先求证真实性 陈舒同时表示,即便是个人遇到困难在网上求助,也要保证信息的真实,如果发布虚假信息进行募钱,数额巨大是要被判刑的。“最近在广西有一个案例,今年3月份,一名90后女子利用天津爆炸案进行骗捐,最后被判刑三年。” 陈舒还强调,目前朋友圈上很多求助信息,都注明“求转发”,但转发此类信息需慎重,搞不好就助长网络信息诈骗。“因为转发他人求助信息就不是个人求助行为,而是个人募捐了,如果没有经过审查可能帮助诈骗分子扩大诈骗范围,给别人造成损害。”陈舒说,“网红”特别要小心,弄不好可能就会成为诈骗“共犯”。 对于政府救助,嘉宾们强调了其重要性。“老百姓一遇到困难,不是马上想到找政府民政部门,而是第一时间找媒体和慈善组织,这个我觉得不是应该提倡的方向,因为我们的慈善资源是有限的。”嘉宾一鸣还指出,救助跟慈善应该是“一体化”,政府救助做不到,或者没办法才由慈善加入,政府的救助功能应该进一步强化。 对此,市民政局回应,广州市从2009年开始实施医疗救助,截至去年救助了253万人次,使用资金大约是11亿。今年3月1日开始整合以前的政策,出台了《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除了本市的低保、低收入、残疾人人群纳入了救助范围,同时将800万外来人口中符合条件因病致贫的人员纳入了范围,困难户籍群众最高可获得政府35万元的救助,外来务工人员最高也可以获得5万元的救助,“这个对于广州来说是首创,初步是将外来人口纳进来,接下来随着时间还将逐步放低这个门槛,有需要的人都可以找街道相关的民政部门进行申请”。(记者卢文洁) |
相关阅读:
- [ 06-17]松溪县妇联积极开展“母亲健康1 1”公益募捐活动
- [ 06-12]瞎编个公益项目也能搞全国性募捐?
- [ 06-11]华大支教社团为甘肃贫困孩子募捐 3个地点详情
- [ 06-06]建阳区举办“母亲健康1+1”大型公益募捐活动
- [ 06-06]宁德市妇联举办“浓情五月·情满三盛”母亲健康1 1公益募捐活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