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被调查祸及近60家公司 或面临上亿赔罚款
2016-06-17 07:09:06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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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拒买单 发公开信要求高管担责 6月14日,股吧《广大投资者致兴业证券的一封公开信》引来数百点赞和跟帖。这份公开信主要内容包括:1、请迅速停牌;2、说明事件真相及后续调查结果以及公司应对策略;3、评估此事件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并公之于众;4、说明配股资金的最新用途;5、要求当事人、公司主要领导人,包括董事长承担责任。 投资者认为,之所以出现造假事件,兴业证券高层管理人员难辞其咎,“股民不能流血又流泪。如果不惩罚高管,职位照旧、高薪照拿,对兴业证券的惩罚丝毫不会影响他们的利益,后果等于完全由股东承担。对这些人,只有经济惩罚、职务罢免乃至市场禁入等并用,才是真正维护市场公平和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最大保护”。也有更激进的股民呼吁,投资者不要为兴业证券错误买单,应该团结起来,直接追究法律赔偿,进入司法程序。 对股民热议的让兴业证券资不抵债最终破产,上述券商投行部人士认为,可能太重,“兴业证券本身并没有造假,但涉嫌帮助他人造假。处罚的轻重主要看监管层的魄力和决心。单纯为了威慑力还不至于”。 本月早些时候,央行副行长张涛在陆家嘴金融论坛表示,对于经营出现风险、经营失败的金融机构,要建立有序的处置和退出框架,允许金融机构有序破产。数据显示,兴业证券运营能力一直低下,67亿注册资本在上市券商仅次于中信、海通、国君、华泰等几家大型券商,然而其营业收入和利润不及这些券商一半。 此外,兴业证券在回购方面的表现也让投资者颇有微词。记者注意到,在欣泰电气公示证监会调查结果当天,兴业证券同时发布一份回购公告。这份落款为6月2日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与其5月4日、4月6日发布的回购公告,除截止日期分别为5月31日,4月29日、3月31日外,其他内容完全一致。即4月份、5月份兴业证券并无任何新的回购。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公告回购次数并不代表实际回购次数,上市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上个月回购实施情况,当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的1%时,公告回购实施情况。公司无需在每次实施回购时都进行公告。 但这份特殊时间点的公告让股民产生了误会。“我以为是新回购。在欣泰电气的利空下,重复公告一个多月前的回购信息,很容易给投资者造成实施回购的假象。”兴业证券一位股民抱怨。他还吐槽,此前,兴业证券多次打着回购的幌子引诱股民,而在股价跌至回购价下限后,却再无回购措施。对此,其董秘在“上证e互动”答复,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及时掌握回购情况。 同花顺数据显示,6月13日、6月14日、6月15日、6月16日,兴业证券股价分别下跌5.43%、2.27%、0.14%、0.55%。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1月,兴业证券作为主办券商的新三板公司达仁资管,因重大资产重组暂停转让申请违规,被股转系统点名其“未勤勉尽责”。今年2月,兴业证券又因公司融资融券强制平仓操作出现差错,导致客户信用账户股票的实际强制平仓数量远超过应当平仓数量,并且未经客户同意直接在客户信用账户进行买回操作,被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责令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内部合规检查。5月初,新三板股转系统发布的4月份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中,有21家主办券商被扣分,其中兴业证券被减点3分,是被减点最多的券商,也是唯一被扣3分的券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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