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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律师因执业受到侮辱有关机关应及时制止

2016-06-14 06:47:57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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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负责同志就《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司法部负责同志就《意见》制定和实施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出台背景和意义?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律师工作,高度重视律师队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改革完善律师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律师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布局,对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作出部署。《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提出了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任务措施,对新形势下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将推动我国律师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抓好《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事业实现新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问: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意见》强调,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务实进取,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意见》明确了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必须要坚持的5项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三是坚持执业为民。教育和引导广大律师将执业活动与服务人民紧密结合,发挥律师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坚持依法执业。教育和引导广大律师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严格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履行职责义务、规范执业行为,坚守依法执业底线,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五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民主法治建设进程,遵循律师工作发展规律,积极稳妥推进律师制度改革。

问:请您谈谈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发展目标。

答: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发展目标是,建设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律师执业保障有力,执业环境切实改善;律师执业违法违规惩戒制度健全完善,律师依法执业能力显著增强;律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律师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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