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落马官员频涉雅腐 一县委书记购壶花1200余万
2016-06-14 06:38:34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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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法隐蔽加大治理难度 虽然披上了艺术外衣,但肮脏的权钱交易关系仍昭然若揭。官员在收受老板们“买单”的艺术品后,往往将原则、底线抛在一边,利用权力大肆为他们牟利。 江西一家铝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曾花费118万元,为宋铜购买了5把紫砂壶,但他此后获得的回报远胜于付出。2012年,在宋铜的关照下,这家公司成功申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并获得1000万元项目资金。 而在苏荣案中,于丽芳在大搞“雅腐”之后,利用特殊身份变身“权力掮客”,干预选人用人、插手国企改制、染指项目运营。 “雅腐”效应之下,苏荣主政时期,江西某地级市经济发展长年落后,当地部分官员却仕途顺利,甚至“火箭提拔”。其中,这一地级市的一任市委书记在被平调至省里重要岗位仅一年多后,又升任为副省级领导。 苏荣夫妇的做法,在江西造成极为恶劣的示范传导效益。当地一些商人认为,企业实力强、产品质量好不如搞掂“于大姐”;一些干部则放胆建立“政商联盟”。 专家认为,由于相关纪律条例和法律条文的缺失,办案人员对“雅贿”的取证还存在难度,惩处常常无法可依,致使一些腐败官员钻法律法规空子,故意混淆“正常爱好”与“收受贿赂”的界线。同时,由于“雅贿”涉及的物品如字画、瓷器等价格难以估算,题字润笔费更容易与劳务报酬相混淆,难以认定受贿情节,为腐败分子逃避查处提供了可能性。 “许多艺术品真伪难定,且价格随市场波动较大。比如,一些名人作品可能当时价格很低,但过几年价格飙升。因此,这使得在认定‘雅腐’官员受贿罪行时存在不少困难。”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雅腐”往往手法隐蔽,治理仍存在很大难度,为了堵塞官员“雅腐”通道,可以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他们收受的艺术品进行鉴定评估,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可以设定一个价格标准,要求官员像登记房产一样登记个人的贵重物品,并对物品进行描述,写清来源、价格等,方便有据可查。”庄德水说,在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受贿赃物鉴定评估之外,可以从制约领导干部权力入手,加强监督,让“权力的归权力,爱好的归爱好,不应以权力谋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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