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关报:纪检人与廉内助的故事
2016-06-12 07:01:3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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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变化 记得刚结婚时,因为办婚礼的事,我和妻子还闹起了别扭。她说身边朋友的婚礼都很气派,请了大型婚庆公司,动用了高档轿车做婚车,宴请的宾客少说也有三四十桌。身为纪检监察干部,我自然不赞同这些“道道”,劝她说:“两家父母都不容易,我们要懂得体谅和节约。”此外,我还把当时县纪委印发的《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婚庆等事宜大操大办的通知》念给她听,并给她讲了一些党员干部因为大操大办被查处的典型案例,告诉她纪检监察干部更应带头遵守规定,不能“手电筒”光照别人不照自己。 经不住我三番五次地做思想工作,妻子最终向我“妥协”。婚礼当天,现场虽朴素,但很热闹,我们宴请的桌数、借用的婚车等都符合规定。 婚后,我原本还担心妻子因为这事耿耿于怀,可事实证明我想多了。今年春节前,妻子一个要结婚的同学来找她帮忙挑选婚纱,当得知同学的未婚夫在县直某机关单位工作后,妻子连问“你对象结婚报备没有?打算租用几辆婚车、宴请多少桌?”同学被妻子问得愣住了。妻子言辞恳切地说:“你对象是公职人员,应该遵守有关纪律规定,我这多问几句也是为你们好。”同学连忙点头称是。 后来,我跟妻子打趣:“你这婚前婚后的变化可够快呀!”妻子一脸严肃地说:“以前只想着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儿,婚礼‘高大上’一点也是应该的。现在成了纪检人的家属,才意识到公职人员办婚礼得按规矩来,要是因为好面子、讲排场把喜事办坏了那可真不值。” 妻子的这番话让我感到很欣慰,而她的变化我也看在眼里、甜在心里。是呀,幸福来之不易,讲规矩、守纪律,才能守好家庭的幸福门。(河北省清河县纪委秦炳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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