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快递两枚钻戒被派件员丢失 客户索赔5万余元

2016-06-12 07:02:18 颜斐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从事珠宝首饰生意的刘某通过快递公司向客户邮寄两枚钻戒的快件,后被派件员丢失。为此,他将快递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万余元。目前,顺义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刘某诉称,今年1月,客户王某向其订购18k玫瑰金豪华钻戒两枚,价值5万余元并支付了全额货款。今年3月,刘某通过被告快递公司向王某邮寄该两枚钻戒,被告工作人员到刘某住所地对邮寄物品进行确认后予以揽收,并出具快递运单。

次日,被告官方网站查询显示该快件已成功送达指定收件人,但客户王某称未收到,也没有被告人员上门派件,其亦未在快递运单上签字。王某告知派件员张某,对方表示其将快件丢失。刘某报警后,张某在警方的询问下确认,快件丢失未送达到客户手中。为此,刘某提起诉讼,要求快递公司赔偿两枚钻戒损失共计5万余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