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缴费上限拟下调 人社部:符合运行实际
2016-06-07 18:15:17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李霖 李霖 |
分享到:
|
企业年金缴费上限拟下调 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记者徐博)记者7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人社部近日起草了《企业年金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下调了企业年金缴费上限。 征求意见稿将企业缴费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调整为“8%”,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之和的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调整为“12%”,并明确具体缴费比例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自2004年5月开始实施,截至2015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达7.5万户,参保职工2317万人,基金累计结余9526亿元。尽管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相对庞大的企业、职工总量,仍然有较大的进步空间。 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提出: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后,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符合企业年金的运行实际,也能更好地维护职工的补充养老权益。 |
相关阅读:
- [ 06-07]企业年金规定征求意见 国企缴费最高不得超平均额5倍
- [ 06-06]险企谋划分羹年金市场 积极布局抢分蛋糕
- [ 05-16]福建“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超3200亿元
- [ 05-16]闽“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超3200亿元
- [ 05-04]太平人寿推出银保期交类固定返还保险产品“太平财富稳盈年金保险”
- [ 04-26]台湾诈骗“闻名天下” 2015年金融诈骗17000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