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猎狐2015”新疆劝返遣返抓获8名外逃经济嫌犯

2016-06-07 17:31:53 曹志恒 尚升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分享到:

新华社乌鲁木齐6月7日电(曹志恒 尚升)记者7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获悉,自“猎狐2015”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疆公安机关从南非、哈萨克斯坦、土耳其等国家和地区劝返、遣返、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8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介绍,按照公安部的工作要求,自治区公安厅组织全疆公安机关多个警种成立专班,形成追逃工作的整体合力,集中力量迅速开展行动;对全区外逃嫌疑人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跟踪落实缉捕措施。截至目前,新疆公安机关已劝返、遣返、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8名。

今年1月25日,潜逃老挝2年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曾祥国,经和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劝返回国投案自首。2013年3月1日,和田某矿业有限公司股东曾祥国伙同杨某、焦某非法挪用公司资金200万元,犯罪嫌疑人曾祥国分得90万元之后便携款逃往老挝。

案发后,和田市公安局抓住“做好在逃人员家属的思想工作,规劝曾某回国投案”这一突破口,反复通过犯罪嫌疑人曾祥国的亲属、朋友规劝其回国投案自首。

在耐心细致的规劝和强大的法律政策攻势下,犯罪嫌疑人曾祥国于今年1月中旬在我国驻老挝大使馆投案自首。1月25日,和田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将曾祥国押解回新疆。

自治区公安厅负责人介绍,“猎狐行动”已成为公安机关推动平安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赞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