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沪市公司2015年年报的信息披露事后监管问询工作已基本结束。就今年年报事后监管问询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及相关监管行动,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指出,年报期间,上交所采取“边问询边监管”的工作方法,动态跟踪掌握年报披露进展,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重从督促及时披露、抑制投机炒作、加强监管协作、惩处违规行为等四方面强化监管。 一是督促及时披露。为强化行业指引的披露要求,上交所对行业指引的披露落实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据统计,先后督促57家公司按行业指引要求补充披露相关信息,要求122家公司按年报格式准则和财务报告15号编报规则补充披露。期间,还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的披露责任,对涉及财务会计处理的相关事项,以书面问询函或当面约见等形式要求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或进一步核查披露。 二是抑制投机炒作。进入年报披露期以来,不少公司在披露年报前或同时,推出“高送转”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涉足热门题材、筹划资本运作,进而引发市场关注、投机炒作。上交所在年报监管问询的同时,加大对年报相关的热点题材类公告的监管力度。例如,对市场高度关注的“高送转”,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新发布的“高送转”公告格式指引,详细披露董事会表决意向、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与增减持计划、是否符合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情况等。从披露情况来看,公司“高送转”公告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较往年增强,市场盲目跟风炒作的情况有很大改观。 三是加强监管协作。在积极履行年报信息披露一线非现场监管职责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与证监会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监管协作,强化“非现场”与“现场”的监管合力。据统计,截至目前,对年报事后监管问询中发现涉及公司财务会计处理疑点、违规资金占用、不合理的交易事项等监管问题和风险的41家公司,均提请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予以关注、核查。 四是惩处违规行为。年报期间,上交所针对业绩预告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非经常性损益未及时披露、窗口期违规股票交易等年报披露相关的违规事项,及时采取监管措施或启动纪律处分调查程序。据统计,截止目前,共采取口头警示、监管关注、督促规范运作等监管措施7次,启动纪律处分调查62起。其中,对18家涉嫌年报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和相关当事人启动了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程序,相关处理结果将于近期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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