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对做好宗教工作重要讲话精神
2016-06-01 18:03:36 来源:天山网 责任编辑:李霖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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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郑言江 【江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明确了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以及“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基本方略,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严厉打击暴恐活动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任务。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两周年之际,郑言江(微信号:xj-talk)全面回顾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继昨日推出总篇后,今天郑言江(微信号:xj-talk)再推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疆稳定工作、发展民生、促进民族团结、做好宗教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回顾。 “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014年4月27日至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考察新疆时,明确指出“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 4月28日上午,在疏附县托克扎克镇阿亚格曼干村,习近平总书记向伊玛目吐尔逊·马来提了解清真寺管理和村民开展宗教活动的情况后说: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宣扬有益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好的理念,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30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乌鲁木齐又专门同20位新疆宗教人士代表进行座谈,对宗教界人士提出了期望:“我们要把新疆建设得越来越美好,让新疆各族群众生活得越来越好,就不能让新疆陷入动荡、陷入倒退。这是党和政府的责任,也是新疆广大宗教界人士的责任。我相信,新疆广大宗教界人士一定能够深明大义、站稳立场,从自己的职责出发,为祖国和新疆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考察新疆一个月后,2014年5月28日至29日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大政方针,其中之一是以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为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其中提到: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要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要重视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宗教界人士素质,确保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 物质方面问题要解决好 精神方面也要解决好 2014年9月28日至29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解决好民族问题,物质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要积极做好双语教育、信教群众工作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知识分子工作”。 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 2015年5月18日至20日,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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