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营业执照 骗款30余万元 按相关规定,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费应该给实际的经营者,但是一些经营者并不知情,或者在租房时便与房东达成放弃申领的承诺,当他们离开时,营业执照要么直接落入房东手里,要么被他人买走,再转卖给有需求的被拆迁的人。 邹涛2005年在大兴旧宫镇租房从事个体经营,后于2007年离京,但他并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营业执照就一直挂在了墙上没有取下来。 不久后,邹涛曾经开店的村子面临拆迁,店里的营业执照被他人获得,并被转手卖给了被拆迁人闫明,闫明拿着这张营业执照,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了营业场所的变更,最终骗取补偿款30余万元。 审核员玩忽职守 违规发放十余份工商执照 多一张营业执照,就能多领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元的拆迁款,在这些案件中,工商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难辞其咎。 赵楠是某工商所的审查员,他的职责是根据企业的登记注册申请,审查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 据杨杰介绍,2010年前后,赵楠违反“一审一核”的制度,自己审核,并代核准员签字,先后通过十余起不合法的申请,并都变更了营业执照。 其中,他在办理张军和郭明的个人工商户登记申请时,将两人服装厂虚假的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申请予以核准,违规发放营业执照。2010年11月,张军和郭明骗取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费209万元。 日前,法院判决赵楠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执行。张军和郭明因犯诈骗罪,分别获刑十二年和十二年六个月。 对策 信息公开是最根本的办法 在巨大的拆迁利益面前,不仅有的被拆迁人铤而走险,甚至个别官员和拆迁评估公司也浑水摸鱼。 “工商部门应该严格遵守营业执照的发放程序,有时打个电话就能确定真假。”杨杰说,就像那些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审核人员将电话打至地址所在单位,一问便知真假,再比如那些伪造委托代领拆迁款协议的,找到放弃申领的人核实一下,也能确定真假,“就怕个别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 “最好的办法是信息公开,特别是像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等情况。”杨杰说。(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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