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车内非法储存液化气 成都查扣30余“定时炸弹”

2016-06-01 16:03:06 梁鹏 来源:四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1日讯 (凌丹 记者 梁鹏)6月1日上午,成都市龙泉驿区经信办接群众举报,称龙泉驿区大面镇一居民在家中非法储存30余个液化石油气罐。接到举报后,龙泉驿区经信办联合龙泉驿区消防大队、综治办等部门立即赶往现场,发现该男子未办理燃气经营相关证件,综治办按照程序清理、查扣了现场所有液化气罐。

据参与联合查处的龙泉驿区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举报群众了解到,举报群众最近一段时间里,频繁看到一中年男子骑一辆载有液化石油气罐的摩托车经过家门,但可疑的是该男子家中并没有任何液化石油气罐。经过多次观察后,举报者发现该男子院落里一辆破旧面包车,车子表面破旧不堪,但车窗却贴了崭新的不透光车膜。走近后举报者发现面包车里卸掉了所有座位,密密麻麻摆放了30多个大小不一的液化石油气罐,随后该群众拨打了举报电话。

随即,龙泉驿区经信办联合区消防大队、大面派出所、区综治办依法对其进行查处。经现场查看,举报属实,该男子未办理燃气经营相关证件,综治办按照程序清理、查扣了现场所有液化气罐,等待违规经营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