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落地一年 解决“高保低赔”“无责不赔”

2016-05-31 21:07:16 何雨欣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记者何雨欣)记者31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近日说,商业车险改革试点一年来,保险责任范围扩大,彻底解决了“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问题。

“高保低赔”“无责不赔”是消费者对车险领域投诉的焦点。“高保低赔”是车辆投保时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费,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却按折旧价赔付;“无责不赔”是指如果驾驶人在路上被撞了,对方驾车逃逸了,保险公司则不赔付。车险改革后,这些情况都将得到彻底解决。

陈文辉在总结商业车险改革试点经验时说,车险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还包括:

——消费者保费支出下降。截至今年4月末,试点地区车均保费同比下降6.8%。

——保险覆盖面扩大。今年1至4月,试点地区商业车险签单件数同比增长21.7%,投保率达到73.6%,同比提高4.1个百分点。

——保险保障程度提升。试点地区消费者平均购买的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41.9万元提高到48.8万元,提高近7万元。

陈文辉还指出,改革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比如行业费用竞争有所加剧,行业运营效率仍然不高。从长远看,这一问题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治本。

陈文辉强调,对商业车险改革,要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的方向,监管部门要着力构建有效应对改革后市场变化的监管体系,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保障。

去年6月1日起,我国商业车险改革试点正式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6个地区落地实施,10月,又启动第二批12省份试点。

商业车险改革的一大核心是将保险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将产品选择权交给车主,让保费真正与风险对接,并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利益。改革后,对于驾驶记录良好的低风险客户,最高优惠幅度可达到5折以下,而对于高风险客户,保费最高浮动也可能达2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