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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二十条”

2016-05-28 14:47:54 张亦筑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  责任编辑:李霖 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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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讯(首席记者张亦筑)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又有重大利好!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科委同步制定印发了《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形成了全市大力度、大规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二十条”举措,以推动全市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成为推动产业升级与创新发展的主导力量,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排头兵”。为加快培育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的科技型企业,我市集成政策、整合资源、创新服务,推出了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二十条”举措。

据介绍,“二十条”举措主要内容分为“政策包”和“服务包”两类。

“二十条”之政策包举措

1、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低于3万元的免收增值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减按50%计算、执行20%的所得税税率;新开办的享受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两年补贴。

2、入驻众创空间、创业就业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的,给予5万元以内的创业补助、15万元的创业扶持贷款,以及场地租金、生产经营设备购置、商业贷款贴息等后续扶持项目的补助。

3、成立时间3年以内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参加相关认定赛事并获得优胜名次的,由各种子投资基金给予最高30万元免息信用贷款或20万元公益参股。

4、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奖励200万元,对挂牌新三板的奖励100万元,对股份制、非股份制科技型企业挂牌重庆OTC科技创新板的奖励25万元或5万元。

5、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

6、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认定次年起,连续三年按照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的额度给予返还,每年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作为研发专项资金补助。

7、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实际额度不超过6%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8、高新技术企业免缴科研与生产建设用房城市建设配套费。

9、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金融机构,按照总额30%、单笔不超过150万元给予坏账损失补偿,其贷款实际利率应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150%。为质押贷款提供担保或保险的公司,给予每笔贷款金额1%的担保费和保险费补助。

10、优先将高新技术产品尤其是首台套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向科技型企业发放创新券,用于购买科技服务;鼓励国有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科技成果转化激励。

“二十条”举措的“服务包”包括:

11.设立各10亿元的种子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各区县、园区、高校、院所以及社会资本共同组建创投基金,提供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股权投资服务。

12.设立科技融资风险担保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坏账损失补偿资金,引导银行、担保、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质押、信用担保等贷款服务。

13.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OTC)设立科技创新板,提供B2C众筹募资服务。与证券交易所合建网络路演中心,提供面向全国的投融资对接服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开展网络债权众筹服务。

14.发展多层次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提供价值评估、交易撮合、成果筛选与推介等服务。

15.大力发展品牌众创空间,建立覆盖全区县和新兴产业的众创孵化体系,为创客提供研发、检测、中试和创投资本、创业辅导等全链条孵化服务。

16.建立重庆科技资源共享网络平台和服务基地、集成中心、用户工作站等服务体系,采取“代理制”“融资租赁”等方式,提供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技信息等服务。

17.指导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帮助开展竞争对手监控、目标市场知识产权态势分析、突破专利壁垒,规避侵权风险。指导开展专利价值评估和专利技术引进、许可、转让,构建专利池,组建专利联盟。

18.设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侵权违法档案和征信系统,帮助企业快速确权、获权、维权,严厉查处假冒专利,调处专利纠纷。

19.依托科技服务云平台,提供人才撮合交易服务。实施“三百科技领军人才”和“五大功能区域创新创业团队”培育引进计划,为各类人才提供工作与生活配套服务。

20.免费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上市渠道选择等培训服务。整合中介服务资源,开展专题辅导与诊断、会计、知识产权、法律等培训服务。

据悉,通过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二十条”政策集成与服务创新,通过全市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各界参与,到2018年,全市要新增科技型企业1000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新增挂牌上市企业100家;到2020年,全市要累计新增科技型企业2000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0家(有效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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