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连年上升 最高检:降低刑责年龄需论证
2016-05-28 09:56:46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李霖 吴颂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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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缺乏未检专门机构人员 史卫忠介绍,从整体上看,未检专门机构、专业人员缺乏,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全国有独立编制未检机构的检察院不足1/3,且部分人员配备不到位,专人不专,未检人员兼职现象普遍存在,大多数未检干警不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犯罪学等相关知识背景,专业素养和能力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史卫忠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周年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各项特殊要求,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效。 □案例 湖南3未成年人杀教师不担刑责 2015年10月18日下午,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发生一起未成年人劫杀女教师的恶性事件。10月19日,公安机关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年龄最大的嫌疑人刘某仅13岁,年龄最小的嫌疑人孙某仅11岁,另一名嫌疑人赵某12岁。由于3名嫌疑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目前已被送往工读学校。 案发后,警方通报称,事发当日上午7时许,3少年一同坐车到邵东县廉桥镇一网吧上网。中午12时许,年纪较大的刘某、赵某两人提出到新廉小学玩耍。因为周末,学校大门锁着,3人便从学校东侧围墙爬入。3人发现学校只有一名女老师李某云守校,便商量抢学校老师钱,并将老师打死。 据警方披露,赵某将女老师引出房间,并持木棒袭击女老师头部,3人将女老师打倒在地,女老师爬起来后退到自己住房的厕所内并呼救。3人便在厕所内继续对女老师实施殴打,并用毛巾捂住女老师的口鼻,逼问出钱财存放的地方。其间,刘某要求赵某、孙某二人将老师捂死,自己便去搜寻财物。几分钟后,刘某在卧室找到钱财后,发现女老师李某云已没有呼吸。3人将尸体藏在卧室的床底,再将现场的血迹清理后逃离现场。而死者李某云是该校一名优秀数学老师,再过几年就要退休,丈夫此前刚因病离世。 □延伸 我国14周岁以下犯罪不负刑责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也就是说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14至16周岁的人,只对部分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如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 各国刑事责任年龄起点各不相同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世界各国是根据各自不同特点与未成年人特征制定符合本国情况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在未成年人(18岁以下)的总数超过一千万人的国家或地区中,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南非等11个国家将该年龄定为7岁;定为8~10岁的,则包括英国、乌克兰、埃塞俄比亚等10个;定为12~13岁的有韩国、法国、波兰等7个;14岁的是6个;14岁以上的只有埃及、阿尔及利亚等5个。(数据来源: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1997年数据) 京华时报记者 杨凤临 张淑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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