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国际要闻 > 正文

印尼批准对强奸儿童的犯人执行死刑或化学阉割

2016-05-26 21:59: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分享到:

中新网5月26日电 据外媒26日报道,印尼总统签署紧急法令,批准加重严惩强奸儿童的罪犯,包括对他们执行死刑或化学阉割。

此前,印尼发生了多起针对儿童的暴力性侵犯罪,震惊印尼全国,包括一名14岁女孩惨遭轮奸杀害,激起印尼社会加大严惩强奸犯的呼声。

印尼总统佐科·维多多说,新的法令“旨在克服针对儿童性暴力犯罪产生的危机。”“大乱需要大治。”

在此之前,印尼的法律规定对强奸罪(不论强奸受害者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的最高刑罚是有期徒刑14年。

而根据新法令,针对儿童性犯罪的罪犯在刑满释放后,仍可能必须随身携带电子监控装置。

报道同时指出,印尼总统签署的紧急法令立即生效,但有可能今后会被议会推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